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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7-08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绷有三:大绷旧用以绣旗袍之边,故谓之边绷;中绷旧用以绣女衣之袖缘,故谓之袖绷;小绷用绣童履女鞋之小件,谓之手绷……”

    洛红尘面前摊开着一本《雪宦绣谱》,可是看了好久,却一行也没有看进去。

    她的内心并不像表面做到的那样无动于衷。

    没有一个女孩会对周自横那样的男人的好意无动于衷。

    红尘是个女孩。一个有虚荣心和繁华梦的正常女孩,不可能没有做过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梦。只是,内心深处,她害怕自己搭上的,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南瓜车,水晶鞋与玫瑰花,都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

    穷家的女儿输不起。因为她所拥有的,无非是自己,自己的骄傲与自己的感情。很明显,周自横向她索取的,正是这两样东西,她唯一的拥有。如果她付出感情,放弃骄傲,而他不能珍惜,那么她还剩下什么呢?

    早在八岁的时候,她就在日记里写过一句话: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那次,是为了一只受伤的麻雀。邻家的男孩子用弹弓打下一只麻雀,一时兴起送了给她。她小心地为它包扎伤口,希望它会好起来,会重新飞向天空。

    那是她童年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份友情,唤醒了她全部的爱心与母性。她守着那只麻雀,整整守了一天一夜。喂它清水,小米。可是麻雀只是不理不睬,拼命地扑腾着,羽毛四散,声嘶力竭。她心疼极了,捧它在手心,苦苦地劝:小麻雀,我知道你想要回自由,你想回到天空。可是你现在不是受伤了吗?我并不是要关着你。我只是想为你疗伤。你放心,等你伤养好了,我就放你飞走。麻雀不听劝告,仍然扑腾着,挣扎着,跃跃欲飞,却一离开她的手心即重重地跌落在地上。她心疼地流了泪,试尽各种方法想让麻雀安静下来,却一筹莫展。

    第二天早晨,麻雀累死在她为它准备的温软的窝里,死在月季花瓣和金沙样的米粒间。羽毛零落地撒得到处都是,大睁双眼,望着它再也回不去的天空。

    它是气死的,也是累死的。

    她哭了,捧着麻雀渐渐僵硬的小身体哭了一个上午,邻居的男孩子看到了,不以为然地说:“有什么好伤心?你喜欢,我再替你弄一只。”

    然而她断然地拒绝了。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从那时候起,她已经知道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希企太多,不要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周自横,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钱,他的感情,都不属于自己。

    因此,她断然地,拒绝了他的钱的同时,也拒绝了他的感情。

    但是她的心里,明明在犹豫着,也在观望着。

    这天早晨,她的观望得到了结果——梅绮早晨打电话到办公室,指明要找洛红尘接电话,然后彬彬有礼地通知她:“自横昨晚喝醉了,现在还没醒。我要照顾他,今天我们两个都请假一天。公司的事,要你这个总经理助理多费心了。”

    那一刻,洛红尘如坠冰窖。

    她撑住桌角,狠命地对自己说:不要发抖,不要发抖。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周自横和梅绮酗酒,同居,双双旷工,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控制不住地,她的身体只是秋风中树叶一样瑟瑟地发着抖,冰冷彻骨。

    原来她是在乎周自横的,如此地在乎,超过自己的预料。她拒绝了他,却暗暗期待他的另一次进攻,并且希望他为她而贞洁。但是现在,她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要那样的一个人珍惜感情,专一地去爱,也许就像跟老虎商量让它自动脱下皮毛给自己做件大衣更近于痴人说梦吧?

    她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青白,眼神纠缠。她是疯子的女儿,她有疯狂的基因,有悲惨的命运,有悲哀的童年,却惟独没有乘龙的运气。醒醒吧,灰姑娘!

    “疯子的女儿”。

    从红尘记事起,这个称呼便一直跟随着她,仿佛她的另一个名字,一直跟了二十三年。

    父亲的病一直是红尘心头的伤。姥姥和姥爷痛恨父亲,他们说是父亲杀死了母亲的,所以对他没有半分怜悯,也从不去探望他,并且对“疯子的女儿”、这个被迫接受的外孙女也没有多少疼爱之情。姥爷洛长明是离休军人,虽不富裕,抚恤金也足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尤其他们都不是在物质上要求多多的人,饱暖倒是无忧的。

    然而洛红尘自小便被教育要自力更生,练习绣花的技艺,从锁边到十字针,直至可以独立完成一幅绣品,然后交给姥姥放在店里卖掉,换来她的学费与口粮。

    红尘自幼得到的温情甚为有限。这使她对父亲——即使只是一个疯癫的父亲——仍然心存强烈的爱。早从初中开始,她就会定期坐公共汽车穿越半个南京城,偷偷地去郊外的精神病院探望父亲。

    父亲很英俊,即使疯着,神情呆滞口齿不清,可是轮廓分明的脸庞仍然显露出他在好着的时候是个多么英俊的青年。时间对于他是静止的,他的记忆从妻子去世那一刻起便定格了,所以岁月也很难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过了这23年,他看起来,仍然是个年轻人,和红尘站在一起,不像父女,倒像兄妹。

    她去看他,温柔地陪他说话,给他梳头。他有时候会很高兴,好像清醒了一点的样子,在她走的时候会留恋地问她,什么时候再来?可是到她再来的时候,他却又把她忘记了,于是一切从头开始……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和他的关系,从未取得一点点进展。他每天老是痴痴地望着一个地方,轻轻喊“飞烟,飞烟”,或者是“非音”也未可知?

    但是在上个月,她再去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清楚地叫:“秀秀!秀秀!”

    她哗地就哭了,洛秀是妈妈的名字,爸爸是把她当成妈妈了。他不记得时间的流逝,可是时间没有忘记他,已经悄悄把他的女儿培养长大,长到和当年的洛秀一般大了。他终于记起了“秀秀”,终于记起了她!

    她抱住父亲大恸,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亲切地感觉到彼此的血脉相连。她和父亲四目相对,疯人的眼睛本是没有聚焦的,可是此时周锋这样专注地凝视他,费力地想,费力地想,好像在一点点地意识、思考、分辨、确定——她知道,父亲眼里的她并不是真正的她,而是她的母亲洛秀。她生着和母亲一样的脸孔,是这张面孔混淆了时间和空间,照亮了父亲的记忆。

    其实她和母亲并不算像,虽然她们生着一样的眉毛,一样的眼睛,可是母亲脸上的线条要柔和得多,透着股江南女子特有的水灵;而红尘却棱角分明,眼神凛冽,带点北方人才有的硬朗。然而血浓于水,流传在她们骨子里的东西却是相同的,尤其看在至亲的人眼中,那一分相同更被放大了十倍。

    精神病院的医生对这一现象十分重视,像周锋这样的病例是不多见的,而他离奇的好转更是一种奇迹。他就好像一个被上帝遗忘了的弃儿,在二十多年的迷失后又忽然被记了起来,而这种记忆则是通过他女儿那奇异的血缘力量来实现的。医生决定为周锋组织一个特别医疗小组,可是这需要大笔经费。主治医生说,这二十年来,周锋的医疗费一直是由一个神秘的户头提供的。这个户头定期就会收到一笔汇款,但是医生已经换了几茬,连院长也换了,所以没人知道那神秘户头的汇款究竟来自何人。

    红尘决定要为父亲筹这笔款子,她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如果父亲会好起来……哦,如果父亲会好起来,也许他会补偿她二十多年来从未享过的父爱,毕竟,他是她在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哪!

    是为了父亲的病,她才那样焦急地四处碰运气,渴望找一份高薪工作的,也才会因为一个选美广告而忽发奇想去“成功”应聘那年薪十万的优职,就是百分之一的机会也要试一试呀。

    很幸运她被周自横选中了,得到了这份工作;很不幸她被周自横爱上了,惹下了这场麻烦。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红尘真不知自横对自己的好感是祸是福,而自己又该庆幸还是自叹倒霉。

    然而追根究底,是她不该动了心。如果她不动心,就不会伤心,不会被梅绮羞辱。这根本就是自取其辱!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洛红尘,就凭你,贫穷,孤单,姿色平平,又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里的父亲,你凭什么希望和梅绮争夺爱人?你别做梦了,收心吧!

    她用手背狠狠地擦去脸上的泪水,重新拿起《雪宦绣谱》,逼自己大声朗读,读得声嘶力竭,气壮山河,好把那些私心杂念全都挤出去,不留余地。

    “铺针:如绣凤凰、孔雀、仙鹤、鸳鸯、锦鸡、文鱼类之背部,先用铺针。铺者准背部之边,用长直针。或仅正面,或兼反面,刺线使满,如平铺然,故谓铺针。须粗线仅正面者,大率普通品,精品则必兼反面。若腹则普通品用双套针,精品则双套针之面更加施针。双套色浅,施针色深。”

    齐针、抢针、单套针、双套针、扎针、铺针、刻鳞针、肉入针、打子针……雪宦针法,精妙幽深。

    洛红尘大声地读着,渐渐聚精会神,恢复了平静。

    即使生命中没有爱情,至少刺绣是属于她的,可以陪伴她、安慰她、温暖她。刺绣于她,有如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是谋取生存,也是追求理想;是身不由己,也是心甘情愿。

    从小到大,绣花绷和绣花针一直都是她最亲密的朋友,千针万线,万紫千红,就是保护她出污泥而不染的世外桃源。倘若她不喜欢绣而不得不绣,那么靠绣花赚取那一点点必需的生活费便是痛苦的,拮据的;然而惟其因为她热爱刺绣,那么再艰难的生存于她也是寻常。是刺绣让她在纷扰红尘中找到一片净土,是刺绣令她于挣扎求生中仍然保持洁净的心灵,是刺绣维持着她的学费与生计,是刺绣带给她至善至美的理想和追求,是刺绣教她对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心存感恩,并立志用自己的绣针将它们留驻,定格为永恒。

    “书有精神也,画有精神也,惟绣亦然。花卉之于风、日、雨、露、雪、霜,有其向背、偃仰、正侧之精神焉。鸟兽之于飞、走、栖、食、群、独、有其顾眄、喜怒、舒敛、狞善之精神焉。人物之圣哲、仙佛、文武、野逸、士女,有其庄严、慈善、安雅、雄杰、间适、流美,或老、或少、或坐、或立、或倚、或卧之精神焉……”

    万物皆有精神,惟独父亲的精神却因为母亲的猝逝而消散——或者并不是消散,只是暂时的隐藏,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所在。如果她可以帮助父亲唤回他的精神,也许便可以令他重生。即使是为了父亲,她也必须教自己学会坚强,自制,不可以被打败。

    在《雪宦绣谱》的字字珠玑里,红尘已经不再发抖了,可是她的脸色却仍然苍白恍惚,仿佛得了重病。

    周末,下班后,周自横在电梯里拦住了她:“红尘,我们谈一谈。”

    “可现在是下班时间。”

    “没错。我就是有意挑在下班时间找你的,因为我要和你谈的,是私人问题。”

    “对不起,我有预约了。”

    “推掉你的约会。”自横明白地说,“洛红尘,何必拒人千里?你明知道我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不是逃避,而是干脆地面对,然后一次解决掉。不然只会麻烦越来越多。”

    洛红尘瞪着他:“你要胁我?”

    “我只是说事实。这几天里,你对我这么冷淡,我不能不知道理由,你不住地拒绝,我不住地追问,多么麻烦!”他忽然狡黠地一笑,“不过或许,你正在享受这个过程?”

    红尘瞪着的眼睛更加睁大了,又好气又好笑,最终撑着撑着,便撑不住地笑了:“好吧,你到底要和我谈什么?”

    “跟我来。”

    他们去了“火车头酒吧”。

    周自横向知名菠菜介绍:“这就是洛红尘,我跟你说起过的那个又自卑又自傲的女孩。”

    “什么什么?”红尘又惊讶了,“你跟他说什么?”

    “说你呀。知名菠菜说天下间最麻烦的一种人,就是又自卑又自傲,有点儿倔,有点儿冷的那种女孩子,如果不幸这女孩子又聪明漂亮,那简直就是人中妖魔,可是很不幸的,偏偏我就遇到了这样一只妖魔。”

    知名菠菜大叫起来:“喂喂,你这话最多只有一半真实,我可没有说过妖魔这个词。”

    “反正都差不多。”周自横又指着知名菠菜向洛红尘介绍,“这是知名菠菜,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的最佳损友,前天晚上,就是他把我灌醉,又给梅绮打电话把我搬到梅绮床上,制造麻烦的。”

    “喂喂!”知名菠菜更加大叫起来,可是这回周自横说的是事实,他“喂”了半天,到底没什么可解释的,不禁红了脸。

    洛红尘被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介绍弄晕了,惊讶地看看周自横又看看知名菠菜,忽然“扑哧”一声笑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大男人脸红的样子呢。”

    这句话一出,周自横大笑起来,而知名菠菜的脸更加红了,他看着洛红尘的黑色真丝无袖衬衫和白地绣花束腰及踝长裙,同时明白了两件事:一,为什么周自横这么喜欢洛红尘;二,周自横有多么喜欢洛红尘。

    但是当周自横引红尘坐到角落里的吊椅上,避开了知名菠菜的视线时,红尘脸上的笑容便收敛了,淡淡说:“周先生,你要找我来谈的,就是这件事么?我不觉得这和我有关系。”

    “但是和我有关系。”自横有点烦乱,红尘这样地忽喜忽嗔拒人千里是他所没想到的,或者说,是他所不适应的,他还从没有遇到一个这样棘手的女孩子。

    “我就是想告诉你,不管在你来‘成功’以前我和梅绮是什么关系,但是从真正认识你以后,我们已经分手了。因为,我打算追求你。”

    “而我,决定拒绝。”洛红尘完全不为自横的表白所感动,脸上,仍是不卑不亢的平淡如水,“周先生,我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不能接受。我们一次把话说清楚,你不适合我,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性,所以我劝您,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

    自横这次是真的惶惑了,本能地脱口而出:“为什么?怎么会?”

    红尘有点嘲弄地眯起眼睛看了看他,仿佛在说:“为什么不会?凭什么就该每个人都接受你的爱意?”但是她没有说出口,只是端起酒杯一仰而尽,然后对着自横照了照杯底,微一点头,转身便走。

    自横只觉有种冰水浇头的感觉,竟然不知道挽留,甚至也想不起提出送红尘回家,而只是落寞地坐在原位,呆呆地看着红尘消失在门口,半晌不晓得反应。

    不知过了多久,知名菠菜招呼客人时经过,看到自横只有一个人,十分惊讶:“那位洛小姐呢?”

    “走了。”自横闷闷地说,“她拒绝了我。”

    “她拒绝你?”连知名菠菜也觉意外,接着大笑起来。看到无往不利的大众情人周自横受挫,再有同情心的男人也会忍不住幸灾乐祸的。

    自横更加郁闷:“我从来没被别人这么嫌弃过。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透明。她那么冷静,那么肯定地告诉我,说我们之间没可能。说要一次把话说清楚,让我别再纠缠她。”

    “纠缠?”知名菠菜有些不信,“那位洛小姐,不像是这样刻薄的样子。”

    “是的,她没说纠缠,而只说让我不要浪费时间。不过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区别可大了。”知名菠菜瞪他一眼,“又是你自己乱加的词儿。刚才跟洛小姐说什么妖魔,你可真能歪曲事实,添油加醋。”

    “别再落井下石了。”自横告饶,“陪我喝酒吧。”

    “好灌醉你再把你送到梅绮床上,然后让你投诉我?我才不再管你闲事。”知名菠菜坐下来,有些怀疑地问,“你觉得这位洛小姐,她美么?”

    “美。很美。”

    “怎么个美法?”

    “她的脸上,老是有一种哀艳,一种欲诉还休的伤感的美。”

    “我却不觉得,她总是冷冷的,又硬。”

    “她的冷,是为了害怕伤害,故意做出来保护自己的冷。说到底,是一种柔弱,伤感。”

    知名菠菜服了:“你呀,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怎么神奇,有故事。说到底,什么伤感也好,柔弱也好,也都只有你自己才看得出来。”

    “那当然。”自横不以为忤,“你要看得出来,还不得和我抢?”

    “我才不要和你抢。真要抢,抢梅绮还差不多。”一不小心说漏了心声,知名菠菜有点不安。他的眼前又浮起梅绮若嗔若笑的面容,甚至他的嘴唇,又感觉到了那只清凉柔软的手指,带着醉人的芬芳。

    为了压抑私心,他有些掩饰地说:“你要是肯听我劝,我觉得梅绮真的很不错,很适合你的。这位洛小姐不是不好,可是这种女孩子是异类,可远观不可亵玩焉,你还是放弃算了。”

    “放弃?我不会的。”自横再喝一杯酒,想起刚才红尘对他照杯底的样子,忍不住有样学样地冲着对面虚照一照,恍惚地笑了,“洛红尘,她是我的理想,我知道,如果我错过了她,这辈子都不会遇到第二个。但是梅绮,梅绮虽然不错,却随时一打广告都可以招来十个八个,我跟你赌,等我们选美大赛结束,金陵十二钗,连入围的算在内,我保证个个都和梅绮差不多,到时候我替你介绍,随便你挑。”

    知名菠菜有些不悦:“你不喜欢梅绮,也不用这么轻慢她,到底是你的前头人。做人别这么薄情好不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然……”

    “会报应的。”自横大笑,“知名菠菜,怎么你说话跟我奶奶一个腔调儿,你才应该做她的孙子。她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万事有报应的。”

    再尽一杯酒。从火车车厢的舷窗望出去,可以看到月亮已经升起来了,颤巍巍地蹭在对面大厦的半腰处,好像在沿着大厦攀高似的。

    月亮高,还是楼高?

    爱上了洛红尘,还是爱上这份挑战?

    周自横的车子停在洛红尘家的楼下。

    要不要上去?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她?这样地被她拒绝,十二万分地不甘心;可是进一步追求,又和纠缠有什么区别?从不曾这样地惹人嫌厌,从不曾这样地患得患失。

    青春的失措和磕磕碰碰仿佛从今天才开始,他成了一个毛头小伙子,十六七岁每天早晨对着镜子把绒毛当胡子刮的嫩孩子,为了一点点事就挥拳,只有过年才穿新衣裳,见到女孩就脸红……然而就是在他十六七岁的时候,甚至更早,他也不曾对着一个女孩脸红过。他太招女孩子喜欢,也太知道怎么样招女孩子喜欢了,以至于他已经忘记了怎样主动地去喜欢一个女孩子。

    洛红尘,是他从未有过的经验,这份新鲜和苦涩,使他整个的心都揉得疼了,好像再活了一次,又好像以往三十年,根本就没有活过。

    生平第一次,他学会了为一个女孩子而痛苦,而等待,而自卑,而开着车到她家楼下,看着她的窗子发呆。

    洛红尘的窗子很好找,乳白色的纱遮着淡绿色流线很好的软缎落地帘子——原来爱一个人,竟可以爱到爱她家的窗帘的地步。

    周自横真是要可怜自己。

    如果是拍电影,此刻应该下一场雨的,他站在雨里,望着她的窗,等她一点点心软,发慈悲给他送一把伞下来,然后他接过伞,再抛开,抱住她狂吻……

    又或者她终究是不肯下来,而他得了一场病,发烧,重感冒,躺在床上念她的名字,家人帮他把她找了来,她探出手去抚摸她的额,他握住了那只手,再也不肯放开……

    各种各样的胡思乱想充满了脑袋,月亮早已爬得比楼高了,而且远远地抛弃了那楼,一径地向西天飘过去。

    自横叹口气,发动车子准备回家,但,回哪个家呢?

    古人云狡兔三窟,而他还要高明,有四个窟:一个是买给爷爷奶奶住的珊瑚花园,一个是梅绮在梅园新村的高尚套房,一个是他在公司大厦里给自己留的休息室,还有一个,则是他参与股份的假日酒店里的长期包房,偶尔,他会带小姐上去……然而今夜,这样的时候,自横忽然发现,偌大的世界,那么多的房子,他竟然哪儿也不想去,只除却洛红尘家的窗下。

    见不到心爱的人,见到她家的窗子也是好的。看看表,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再过五个小时,他就会见到她。在公司里,她是他的助理,总不可以再躲着他了吧?

    再过五个小时。或者更早一点。红尘九点上班,应该八点就出门的,如果是坐公车,还要更早。说不定她七点多钟就会下楼了,那离现在还不到三个小时,他反正已经等了这么久,又何妨再等下去呢?

    自横忽然充满了力量。他觉得今晚在这里停驻良久,好像原本就是为了来接红尘上班似的,理由很充足,很合当,简直再合当没有了。他甚至有些兴致勃***来,在想为红尘节约挤公车的这一个小时,或许可以同她一起去吃顿早点,喝杯咖啡。

    哪家酒店的早餐比较出名,环境比较合意呢?

    月亮飘到极西的地方的时候,就变得淡了,仿佛贫血,渐渐只剩下一个影子。

    小楼里已经陆续有人走出来,可是没有洛红尘。

    自横等待着,眼睛也不敢眨,七点钟,八点钟,已经九点了,上班的时候已过,为什么洛红尘还没有出现?她可是从不迟到的呀。难道,昨天晚上她并没有回到这里?或者这小楼还有别的出口?自己错过了她的影子?她已经上班了?

    周自横打电话到公司去:“洛小姐来了没有?”

    秘书回答:“洛小姐发了传真过来。”

    “什么内容?”

    “是辞职信。”

    辞职?!

    周自横只觉又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整个人冰寒彻骨。辞职?她如此地清坚决绝,要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在他刚刚意会到爱情的真谛,真正开始学习怎样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她要消失,不给他任何争取的机会。她如此忍心?

    从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做事可以这样地绝,这样不留余地。

    他抖着手,拨一个电话上去。

    接电话的,是洛红尘本人。

    “是,我决定辞职。”她的声音,冷静到可恶的地步,“我以为昨天在酒吧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和你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性,所以也最好没有任何形式的交往和接触。”

    “你认为,我是一个公私不分的人么?”周自横问,声音奇怪地嘶哑,“我追求你,和你来不来上班无关。工作是工作,私情是私情,你不应该这样没有原则。”

    “对不起。”红尘轻描淡写地道歉,没有一丝诚意。“我不是一个尽责的好员工,辜负了您。”

    她辜负了他。

    作为一个助理,辜负了他的重用;作为一个女人,辜负了他的爱慕。

    她辜负他太多,欠他太多!

    周自横不愿再强求,纠缠下去就太没有意思了。

    等足一夜,从月落等至日初,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芳踪。

    车子发动的一刹,他的泪落了下来。

    他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