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似乎是面积不小的板状物,那么也有可能是地板。至于皮包锁根本不必去伤脑筋,那是平吉自己锁上的。”
“这样想的话,每个部份都能连贯起来。平吉在他那本做为遗书的小说,曾经暗示过将要自杀,因此凶手可能故意在密室里,作成平吉自杀的样子。但是致命伤在后脑勺,只能判断是他杀,由此可以想见这是凶手的疏忽。虽然称得上是异想天开的伟大杀人计画,不过……”
“对啊!你实在是太伟大了!当时的警察,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可是到底是怎么做的?”
御手起沉默了半晌,似乎不太想继续说下去。
“啊,这种想法很荒谬,要用说的嘛,倒很麻烦!”
“那么我来帮你说下去吧。那张床不是附有滑轮吗?首先把靠近床的某个天窗卸下来,再垂下一根附有挂勾的绳子钩住床的一角。因为他知道平吉睡觉时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而且药量一再增加。”
“于是又抛下另三条同样附有挂勾的绳子,然后缓缓地拉到天窗,再用割腕或服毒的方法,制造平吉自杀的假象。”
“不过,事实却与计画大有出入,因为事先无法练习,四个人各据一方,拉动那张床,本来就很吃力,也不容易平衡,结果靠近天窗时,床却倾斜了,于是平吉的头朝下。不过,因为当初是把二楼打掉再改建,故天花板与地板之间大约有十五公尺呢!”
“啊……”
“但是,这仍是个很了不起的推理,当初警方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个月时间才想到这一点。”
“哦……”
“对了,那些脚印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啊……嗯?”
“你知道吗?”
“那个嘛,到底是怎么弄的?……让我想想看……啊,对了!”
“应该是这样的吧,窗户附近的凌乱脚印并不是故弄花招,而是把梯子搁在那边。因为要把床铺拉上去,至少要四个人,另一个人负责下手,这么一,共犯就有五个人了。所以凶手从梯子上下到雪地时,才会造成如此凌乱的脚印。”
“至于两种脚印中模特儿的女鞋脚印可能是真的,男鞋印就大有文章了。关于这一点,我已经有腹案。由于一般的芭蕾舞者不都是踮着脚尖走路的?要在雪地上也这么走,就会形成踩高跷的痕迹。第一个人这么走,然后第二个、第三个只要利用同样的方法,循着他的脚印走即可。不过,总是会有不太吻合之处,于是穿着男鞋的人,走在最后,再把那些脚印踏平就好了。”
“如果走在最前面的人的鞋,比最后一个人的小,虽然在理论上是行得,然而还是会有一些不合之处,就像你刚才提到过的情形。可是,只要前面的人是利用踮脚尖的方式走路的话,即使有一千人也无所谓。这样一来,凶手也呼之欲出了。”
“说得不错!你真是不简单!像你这种优秀的人才,居然在乡下当占星师,真是国家的损失呢!”
“大家都没有眼光嘛!”
“在下楼梯处,要让大家都踏在同样的地方,也很不简单。而且也会留下楼梯的印子,于是如你所说的,穿男鞋者最后再小心翼翼地消除那些脚印,于是形成足迹凌乱的样子。到这里为止我都懂,可是前面的部份呢?”
我的话似乎伤了御手洗的自尊。他说道:“哼!你不饿吗?我们先去吃饭再说吧!”
第二天,我很早就到御手洗处,打算吃过早饭就开车到纲岛去。
“昨天我们讨论到哪里?”
御手洗边喝咖啡边问。他今天的心情似乎还不错。
“只说到平吉被杀的地方,大约是三分之一。我说他是在密室被杀的,而你也想到床是被绳子钓起来的。”
“对了!不过那种说法有点自相矛盾。昨天你回去后我又仔细想了好久,现在又忘了,算了,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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