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医院后,邵长水马上回到那个小宾馆,匆匆办了退房手续,本想马上离开这个边境小城,当晚就赶回省城去。但是,车出了城,飞一般地跑了十来公里,却怎么也没法再往前走了。他浑身胀热,呼吸短促,手脚酸软,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看不清路况,也注意不到那些呼啸而过的大货车的状况。在通过一段破碎的路面时,他几乎没加任何处理,整个车被一个大坑颠飞了起来,脑袋猛地撞到车顶上,胸部也被方向盘重重地那么磕挤了一下。眼看失控后的车子斜刺着直向路边的水泥护栏冲去,他这时突然清醒过来,惊慌中,本能地去点了两脚刹车,又往回打了半把方向。车几乎擦着那水泥护栏,又往前滑行了那么几十米,才慢慢停住了。
脑袋嗡嗡地胀疼,胸口也隐隐闷疼。不知何时,车外淅淅沥沥下开了小雨。听着小雨均匀地打在挡风玻璃和车顶上的窸窣声,过了好大一会儿,浑身一直紧绷着的他,才慢慢有所松弛下来。借着大灯的强光,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前后左右的情况。发现路的左前方不远处有个出口,出口外连着一条并不太宽的砂石路。黑暗中看不清这条砂石路到底通向何处,但砂石路两旁各栽种着一排高大的杨树,在黑夜里,这些拥有粗大树身和巨大树冠的老树,把这条路掩蔽得很严密。他这时正需要一个比较清静而又确保自己不受干扰的地方,停了车,让自己认认真真地把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好好评估一下。于是松了手刹,挂上一档,慢慢把车踅进那砂石路口,又往里走了二三十米,这才完全停了车,灭了灯,熄了火,松开安全带扣,长吐出一口气,往座椅上一靠,忍着头部的胀疼,对自己面临的局势,细细检点起来。
首先他确定,自己在事发后,立即慌急慌忙地离开这小城,是非常不明智的。假如,劳爷确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被“谋杀”的,那么“凶手”一定早就盯上了劳爷,因此一定也掌握了他邵长水的动态。甚至还可以做这样的推断,“凶手”决定今天对劳爷下手,很可能跟他俩今天的这个见面不无关系。(跟最高人民法院的那个最新决定也有某种内在的关系?)“凶手”,或“凶手”背后的人,不希望劳爷把他近几个月来调查了解所得,交到邵长水手里,所以抢在他俩细谈前,下此“毒手”“灭口”。如果这个判断成立,事发后不久,他突然“失踪”,离开了这个小城,只能被这帮人认为,他已经从劳爷嘴里得到了什么情况,他们就会或明或暗地追踪过来,要纠缠他,控制他,甚至在必要时,也未尝不会对他下什么“毒手”,以图“灭口”。为此,现在他必须以一个平常人的平常姿态,出现在他们面前,以便能让他们错以为,他从劳爷那儿没有得到任何东西。
假如不是谋杀呢?那自己更没必要这样“匆匆逃离”此地了。他更有那样的义务,留下来帮着把劳爷的后事料理好。
总之,不管是谋杀,还是不是谋杀,保持平静,暂时留下,是惟一恰当的做法。留下,看一看,也许还能看出一些名堂来呢?
慌个啥嘛!
想到这里,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稳住自己的情绪,掏出手机,给小宾馆前台打了个电话,说明自己就是刚才退房的客人,并亮明了自己省公安厅刑警的身份,是来此地办案的;并问,在我退房这段时间里,有人来打听过我吗?听到前台服务员回答说没有,他稍稍松了口气,立即又关照道,因为工作需要,他得马上回来,还要住原来的那个房间,并请他们在电脑里删去刚才退房的记录。
赶回那个小宾馆,他怕已经有人在监视这地方了,便没像先前似的,大大方方地从正前方进入小宾馆大门口的停车位,而是绕到后门,把车停到后院一个背静的角落里。他也没直接到前台去取房门钥匙,也没坐电梯上楼,而是走安全通道,爬楼上了自己住的那一层;到房间门口,才打电话让前台服务员把房门钥匙送到他手上。接过钥匙前,他掏出带有金属警徽牌牌儿的刑警证,让那个前台服务员看过,然后把他请到自己的房间里,告诉他,不管有谁来打听,都不能跟他们说,他刚才退过房。“这是破案的需要。千万别跟我二五眼了。啊?”他再次强调了一遍。那服务员忙点点头,问:“假如有人来找你,让见不让见?”他说:“除了别透露我退过房,别的,该干吗还干吗。真有人来找我,你们得问明白来人的姓名和单位,先往我房间里打个电话通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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