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却说三人轻装上路,不用担心潇子君的不便,而王秋色又换上潇子君的?#092;马,所以一路飞奔,可用神速来形容。清晨天蒙蒙亮出发,眼看着周围景物慢慢不同,便是连路旁的树都换了种类,原来已入安徽境内。
中午到得一地打尖,才坐下,特穆尔便说:“马好马坏一跑就看出来,你看王姑娘的白马虽然漂亮,但今天上面人都没载一个,跑得硬是要比我们的慢,看它现在都喘不过气来。”
伊不二回头看了看,笑道:“全是汗,这马得小心虚脱。”但是伊不二似乎觉得心中有个疑团,但是摸不到看不明,只感觉这事非常重要。
王秋色瞥了伊不二一眼,道:“全身是汗,小心胡子掉光。”
伊不二下意识地一摸下巴,笑道:“现在可以把胡子去掉了,两位不好意思瞒了你们这么久,我只是不想牵累一个朋友,所以在他的所在地附近出没不敢露出真身。”
特穆尔笑道:“我在我们那里还常见到大胡子,到这儿看见你这样的还觉得希罕,原来是贴上去的。不过看样子伊兄名气大得很,避免人认出而给朋友添麻烦也是你考虑得周到。”
伊不二微笑道:“我那朋友是个很小的孩子,但是……”说到这儿,伊不二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愣在那里。粥粥家全村被杀是不是与潇子君的那件事有关?王秋色一家两年前被灭门如果是因为刘将军需要市恩给潇子君,使其死心塌地为之养马的话,那么两年后养马初成,第一刀便是开在粥粥家乡。粥粥虽然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小丫头,但是起码也知道马的颜色和在火中的胆量,可见这些马之出众。
而发生在粥粥家乡的那种杀戮最基本的要求是“快,狠,准”,“狠与准”自不待多言,而“快”字既然放在第一位,可见其重要性。江湖上谁不是竖着耳朵的,你有眼线,我有探子,你一出马,我这儿就盯着你的去向,除非你绕开对家的探子,在探子省悟过来之前完成长途奔袭,然后迅速撤退,叫闻讯赶来的探子摸不到来路。就象粥粥家那事,伊不二事先侥幸获得可靠消息,但就是因为消息的稍微滞后,他紧赶慢赶还是落在那帮黑衣人后面,此中可见马的重要性。那么说,粥粥家乡的血案,张先生的血案,也可以一并算到刘将军头上去了?伊不二唯一不明白的是,刘将军的手下整齐划一地出来作案,不是目标太明显了吗?他们如果穿的衣服不一样一点,骑的马毛色杂一点,是不是隐蔽一点?
这一思索,想得伊不二食不知味,忽然之间似乎有千头万绪一起涌进自己的脑袋,他不得不一丝丝地将其理顺。他现在越来越感觉当务之急便是确定潇子君遇狼事件的存在,只要确定这件事,两年前王秋色家灭门便有了最重要的线索,而如今粥粥家乡的屠村也将有迹可寻。
而这一切因为涉及到小小的粥粥,为了她的安全,他不得不将此事隐瞒。少一人知道,粥粥便多一份安全。
三人吃完中饭上路,晚饭也在马上随便解决了,晚上披星戴月地赶到一个宿处,叫开客栈门的时候,小二满脸不耐,谁乐意睡得好好地给人叫起来,还得替他们喂马做饭。
第二天还是一早赶路,伊不二与王秋色两人有功夫傍身,而特穆尔则是纯仗着结实的身体了。傍晚时分,他们到达潇子君嘴里遇狼的山头。这座山不高,位于官道旁边,三人策马过来,一路看见不少羊群正下山回栏,如果真有那么多狼的话,别说是羊,人都不敢出来。
王秋色当前开路,领他们到一面南的山岙平坦处,道:“按潇子君以前给我的详细指点,应该是在这儿了。”
两人一看,别说是狼抓过的痕迹,连木屋都没有。要说两年时间也不算长,不可能木屋会连影子都不见。特穆尔四周看了圈,蹲下地来拨弄着地上的草丛,自言自语道:“看样子这些茅草也不是一两年就长得出来的,否则不会有那么大的根茎。而且这儿还有几棵树长着,这树也该有几年了吧?不像是才长出两年的样子。”
王秋色看着他不语,她也是聪明人,怎么会不知道特穆尔的用心,知道他巴不得找到线索证明潇子君无辜,方便他立刻问她讨解药去救潇子君。但是这儿两年前来看是如此,两年后还是如此,只是树长了一些而已,这叫特穆尔怎么讨解药?
伊不二见此地无木屋,干脆攀上山顶四下里探了圈,夏日的夕阳下山慢,而且又是在山顶,伊不二看得清清楚楚,周围没一座木屋。下得山头,见特穆尔刚好起身,满脸失望,抽出他悬在腰际的半月弯刀狠狠砍在一棵树叉上,顿时该树裂开一刀白忽忽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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