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正是松井石根将军在试图粉饰日本侵华行为时总结了这种盛行的自欺欺人的“道德感”。在1937年去上海之前,他对支持者说:“我上前线并不是去与敌人战争,而是去抚慰(被打击的)兄弟。”后来,他又谈起入侵中国:
日本和中国之间的战斗一直是“亚洲大家庭”中的兄弟之争。……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直相信这种战斗是帮助中国人进行反思的一个途径。我们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憎恨他们,相反,我们太爱他们了。这正像在一个家庭中,当大哥对胡作非为的小弟忍无可忍时,为了使小弟行为端正,不得不严责他。
不管战后历史的进程如何,南京的暴行将永远是人类的荣耀之中的一块污迹。但使这块污迹特别令人厌恶的是历史并没有为这个故事写下一个适当的结局。60年后,日本作为一个民族,还在试图埋葬南京的受难者--不是像1937年那样葬于地下,而是要把他们埋葬在被历史遗忘的角落。在这种无耻行为的掩盖之下,由于很少有人试着记录并为公众系统地描述,南京大屠杀目前在西方几乎无人知晓。
本书的初衷是从日本颠倒黑白的宣扬者的贬抑中解救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为南京数十万死难者的无名之墓写下铭文。它是一部对人性阴暗面的个人探索之作。南京的暴行留给我们很多教训,其中之一是:人类的文明是多么浅薄。也有人认为日本人是非常邪恶的--他们永远是一个危险的民族。但在读完几箱关于日本战争罪行的材料,浏览了浩瀚的世界历史中古代诸多暴行的记录之后,我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与其说日本在二战中的行径是由危险的民族性所致,倒不如说是在一个脆弱的文化中,一个危险的政府在一个危险的时刻将其危险的理论贩卖到另一个与之看法截然相反的民族所致。我们应以慎重的态度看待南京的暴行--它阐明了人是多么容易被鼓励让十几岁的孩子泯灭天性,成为可怕的杀人机器。
从南京暴行得出的另一个教训是大屠杀中强权的作用。那些曾研究了历史上大屠杀的人已经指出,政府中的高度集权是致命的--只有某种意义上绝对的强权才会制造像南京暴行这样的惨剧。在90年代,世界上研究大规模杀害(demo-cide)的泰斗R.J.拉梅尔(democide是他杜撰的术语,包括了种族灭绝和政府进行的大屠杀),完成了对本世纪和古甘暴行的系统、量化的研究,他引用著名的阿克顿勋爵(1834-1902,英国历史学家。--编注)的一句话概括这个令人难忘的研究:“强权杀人,绝对的强权绝对地杀人。”拉梅尔曼现,一个政府越是不限制其强权,它就越容易因其领导人自妄想或精神上阴暗的冲动驱使,向他国政府发动战争。日本不是例外,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众多暴行,如果不是难以避免的,也是意料之中的向专制制度发展的结果,是由军队和皇族控制的强权驱动整个民族,实现少数拥有大权者的病:目标所导致的。
我们还有第三个需要汲取的教训,它或许也是最惨重一个教训。它存在于人们在接受屠杀上那种可怕的悠闲之中,它使我们大家都成为难以置信的恶行的被动的观众。当年,南京的暴行曾占据世界各地报纸的头版,但就在南京全城喋血之时,大多数世人却袖手旁观。国际社会对南京暴行的反应竟与最近人们对波黑和卢旺达暴行的反应有着可怕的相似:在成千上万的人令人难以置信地悲惨死去的时候,全世界只是在看着CNN的新闻,袖手旁观。或许可以说,由于战刚屠杀十分机密和迅速,美国和其他国家没能及早地阻止纳粹党人的“最后解决”,直到盟军士兵解放了集中营,亲眼看到那里惨不忍睹的情形,很多人才开始接受有关报道的真实性。但对于南京的暴行和前南斯拉夫的屠杀,我们没有这样的借口。南京暴行的消息曾赫然刊登在像《纽约时报》这样的报纸上,凡乎我们每个人的起居室里也曾天天播放着波斯尼亚的暴乱。显然,只要罪恶离我们远得不足以对个人形成威胁,人性中一些扭曲的东西社会使最令人难以言说的罪恶在瞬间变成平常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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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世人仍以消极的态度面对日本的第二次暴行--日本人拒绝为他们在南京的罪行道歉,甚至拒绝承认发生过大屠杀,更有甚者,日本的极端分子还试图在世界历史中涂抹掉这一事件。要了解这种不公正的程度,人们只须比较一下日本和德国政府在战后的赔偿就一清二楚了。虽然仅金钱本身不能使死难者复生,也不能磨去幸存者痛苦的记忆,但至少可以说明罪孽的元凶究竟是谁。
作为赔偿,德国政府已至少支付了880亿德国马克,还要在2005年赔偿200亿德国马克。如果把所有的赔款加在一起,包括个人受难者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抚恤性赔偿、国家法定赔偿、特别问题最后赔偿,以及根据国际协定对以色列和16个其他国家战争损失的赔款,这些共计1240亿德国马克,折合600亿美元。日本人则几乎没有为自己在战争中的罪行付出任何赔偿。有一个时期,就连瑞士都拿出数十亿美元补偿战争中受到损失的犹太人的帐户,而许多日本重要官员却继续相信(或是假装相信)他们的国家从未做过任何应当赔偿或是道歉的事。他们还诡辩说,他们的政府被指责所犯下的许多暴行从来就没有发生过,那些确凿的证据不过是中国人和其他辱没日本的人捏造出来的。
今天,日本政府认为所有的战争赔偿事宜都已被1952年旧金山和平协定所解决了。但读一下这个协定就会发现,问题是要搁置到日本经济条件好转之后再进行解决。协定第五章14款规定:“日本应向各盟国进行赔偿已是共识。但是日本目前资源匮乏的情况也有目共睹,所以,须等其经济复苏,再向各国的所有损失和痛苦进行彻底的赔偿,并同时履行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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