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曾经看过一个漫画故事。讲的是一对恋人,在夏季的一天去一个原始森林里游玩。走着走着,他们在森林里迷了路。天渐渐黑了下来,可是仍没有找到来时的路。于是他们决定在林子里过夜,等第二天天亮再走。在林子深处,他们发现了一栋小木屋,便决定在那里睡一晚。
他们来到小木屋前面,发现原来这是栋破旧的被遗弃的守林工人的房子。屋子里只有一张床,只容得下睡一个人。男孩看后对女孩说:“你睡里面吧,我去外面睡。”说完,便走了出去。
可是女孩却无法入睡。因为她碰到了一个难题:她不知道该不该把房子的门闩闩上。虽然她与男孩已是恋人了,但她仍还不能确信现在就可以完全的把自己交给他。
“如果不闩上门闩,万一在睡着的时候男孩进来了怎么办呢?”女孩想。“可是,如果闩上门闩,会伤到他的自尊呀!”
对于自己喜欢的男孩,女孩开始感到左右为难。反覆难眠。突然她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办法。她找来一根草,小心的把它拴在了门闩上。然后安心的睡着了。
半夜女孩从睡梦中惊醒,原来窗外开始下起了雨。一阵阵的雷声,凉风从窗子里吹进来。让她直打冷颤。女孩走出门去,她看到了男孩,男孩倦缩着身子在屋旁的草垛里直哆嗦着。
漫画的最后画的是第二天清晨,男孩与女孩牵手而行的背影,红红的太阳在山的一边露出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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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儿时从一本故事会的封页上看到的一个漫画故事。漫画的名字已经不忘记了。可是这个故事却一直感动着我。那聪明与善良的女孩,用一根草给了一个印证彼此爱情的机会。却又从心底给了对方尊重。是如今难得找到的女孩子了,而那个男孩,亦是我欣赏的。所以后来,我自己给了这个漫画故事取名叫“一根草的爱情”。虽然知道只是漫画而已,可我仍忍不住把它当成自己人生里的期望-------如果有机会,我愿意让一个漫画里那样的女孩来印证我的爱。
(二)
刚毕业那阵子,在一个破旧的厂里上班。厂子虽然没有倒闭,可刚好只是仍能推持生计。独自一人在厂房的天台上一间房子里住着。没有同龄人,没有人可以说话。那真是寂寞的日子。
我开始给旧时的朋友写信,打电话。那时还不流行手机,是扩机盛行的时代。厂门外靠左边有一个小卖店,是一对年青聋哑夫妻开的。因为他们听不到别人说话,所以我常习惯去那里打电话。去多了,也便有了一份陌生人之间的熟稔。
那是九九年初冬的一天,我去小卖店里等一个同学的回扩。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刮着很冷的风。我在门口站着。等待是那样的能考验一个人的耐性。电话很久还是没有响。我就那么一直站着。
小店里年青的夫妻俩都在,正围着个火炉在看电视。那男的看我一直站着,便示意我进去烤火。我婉言的谢绝了,他便搬过来一张椅子,让我坐下等。
小店并不大,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地方。靠橱窗的地方摆了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零食之类,外加一台电话。是名付其实的便民小店。
夫妻俩正围着火炉在看电视,电视没开声音。放的是《双城记》,我看过的。阿伦,张漫玉,他们最后一次陪志伟出海。一望无际的蓝色波涛,白色的小帆船随风漂荡着。志伟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们三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终于冰解前嫌,重归于好。他们的友情,终于包容了彼此对爱情的私性,并超越了友情与爱情本身。
年青的夫妻相互偎依着,妻子把头轻轻地靠在她丈夫的肩头,俩人不时的用手语交谈着,偶尔男的会转过头来看他身边的妻子,这时夫妻俩会不约而同的相视而笑。
我不懂手语,不知道他们在说着什么,大概是关于剧情之类的话题吧。可我深深地被这种氛围感染着。那男的面容清秀,女的却有着一双大而黑的眸子,像一汪秋水,似包含着一种无以言示的善良与聪慧。他们的孩子我也见过,不到两岁的样子,同样有着大大的黑黑的眼睛,像天使。
我一直坐在后面看着,不敢出声,生怕破坏了这种祥和温暖的气氛。红红的火光照着他们幸福的脸庞。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暖意,虽然外面下着寒冬的雨,刮刺骨的风。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其实幸福是可以如此的简单。人生能有相濡以沫的人共度一生,是可以容忍人世间所有的荒凉与孤苦的。
(三)
秋天的一晚在很深的夜里看一部不知名的电影。女主角是小雪,男的不记得名字了。是香港一个长相不怎样的小男生。
小雪是个漂亮与善良的女孩,上大二。有一个上小学的弟弟,和一个教中学的母亲。小雪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希望自己能成为歌星,因为她觉得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并希望能因此改变生活状况,让她的母亲可以早点退休。
男孩是披萨饼店的送货员。因为小雪的弟弟很爱吃披萨,所以男孩每隔一段时间会到小雪家来一次。他们便成了朋友。男孩一直暗恋着小雪,可他知道自己长相丑,且小雪已经有了一个很有钱的男友。所以一直不敢开口对小雪说爱。只是一直关注着小雪的生活。
小雪终于被一家音乐公司看中,张唱片便成绩蜚然。于是她退了学,让母亲退了休。因为她以为自己从此有能力养活家人。她因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幸福着。
可是好景不长,音乐公司的制作人要求与她上床。她反抗。结果,公司不再为她作带子。她一气之下离开了那家公司。可是公司却以她单方面毁约为由向她要2万块赔偿金。
小雪的母亲只好重操旧业。可是在一天上班途中不幸被车撞死。小雪开始与小弟弟相依为命。开始没钱交房租,水电费。她去找男友借钱,却在阴暗迷蒙的的厅里看到男友与另一个女人正搂在一起。
小雪欲哭无泪。而这一切,男孩都看在眼里。他为她找了个工作,并瞒着她用自己一生的积蓄为她还了债。
男孩鼓励小雪重新去唱歌。因为他觉得她是一定能红的。男孩瞒着她去找唱片公司, 满城市地跑,一次又一次。终于被一个有名的资深音乐人看中。在男孩的鼓励下,小雪终于重新烧起了为希望而奋斗的勇气。
小雪的名字再一次在歌坛引起轰动。狗仔队们开始到处捕捉她的行踪。小雪约男孩出去吃饭,并把自己的第一本亲笔签名专辑送给男孩。她不知道要怎样感谢他。而男孩开心极了。他眼里,能看到她幸福他就觉得自己也是幸福的。即使他知道自己仍爱着她,但他知道她只是把他当朋友。
第二天,男孩与女孩共进晚餐的相片上了报纸的头条。文章还有评语:说没想到那么漂亮有名的小雪找了一个像清洁工的男生做男朋友。通篇都是斥骂男孩的文字。
男孩终于深深的自卑。他不想毁了小雪的前途。他决定离开香港。在男孩要走的前一晚,小雪把一张门票送到男孩手中。告诉她明天是她的首场个人演唱会,她希望能看到他在台下为她唱彩。
演唱会如期举行。各大电视台与广播同步现场直播。演唱会开始了,小雪看到前排她特意为男孩留的座位仍空着。她终于忍不住哭了,泣不成声。
她面对台下成千上万的歌迷流着泪说:她要把她最近写的一首歌送给一个男孩。因为没有他,就不会有她的今天。她说她知道男孩所为她做的一切,到现在她才明白,其实他才是自己值得一辈子去爱的人。她希望可以在现场看到男孩,然后亲口向他说:“ 我爱你”。
影片的结尾,男孩在进机场口的那一刻,从随身带着的耳机里听到了小雪说的那段话。他终于再也控制不了自己,骑着摩托车飞一样的奔向小雪的演唱会现场。可是,在将到达的那一刻,车子撞到了易拉罐上,在小雪凄迷优美的歌声里车子火光冲天。。。。。。
影片里有一种氛围,那是我无法用文字来宣染的。虽然故事中间穿插了一些幽默搞笑的场景,可仍冲不淡整个故事的唯美与凄凉感。故事的最后,男孩意外的死去,这是导演特意的按排,因为不这样,他无法给这个故事一个结局。
那晚看的时候是一个人,虽然知道只是虚构的情节。可我仍很感动。也许是现实生活里像影片里的男孩太少了:一直平静谦卑地爱着,默默地为自己心爱的人付出,却只希望她幸福。而像影片里的女孩可能太多:很多人是不明白自己一生真正渴求的东西是什么的,然经历人世沧桑变幻醒悟之后,才发现所有的故事却已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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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27凌晨4点30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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