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之将出道而遭遇“潜规则”者,原非今天才有的事。故即使“潜规则”这样的事发生在拍电影鞭挞过演艺界之“潜规则”的谢晋的身上,也是不足骇怪的。只不过吊诡的是:当年的谢导,因那部鞭挞演艺界“潜规则”的电影而遭遇了万人大批斗;当20年后谢导自己也似乎涉嫌搞潜规则之际,却已然没有一个导演敢拍鞭挞演艺界的“潜规则”的电影了。似乎谢导一不拍革命的电影,就落入了“潜规则”圈套中,命运真是弄人。
电影《舞台姐妹》说的是旧社会一对乡下越剧女艺人到上海唱戏、走上了不同道路的故事———性格倔强的女艺人竺春花最终走上了革命的道路,而爱慕虚荣的女艺人邢月红则成了旧社会演艺界“潜规则”的俘虏而堕落了。这部电影的用意无疑是鞭挞旧社会演艺界的黑暗现实的。不过,当我看完了这部电影,却有着那么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好像电影里的旧社会,其实够不上那么地“黑暗”。
比如:女艺人竺春花和邢月红为还债到上海的戏院唱戏,被剧院经理捧为了红角。令我匪夷所思的是,在她们出道的头三年里,那位剧院经理好像特别得善良守分,并未向两位如花似玉的女艺人提出“潜规则”的要求。联想到今天的女艺人们如果不“睡了导演睡制片”,根本就拿不到角色之现状,真是令人欷歔不已。倘若那位经理知道了今天演艺界之风气,而自己却被当成了搞“潜规则“的典型,恐怕未有不大呼其冤者焉。此其一也。
女艺人竺春花是个颇有些傲骨的女子,为了守住她那点做人的原则与气节,根本不买老板、江湖黑势力和有钱有势的人的帐;根本就不把那些决定着她的饭碗的人放在眼里。象她这样公然和“潜规则”作对的人居然也能够混得下去还成了红角,这还是“万恶的旧社会”吗?这样宽松的社会生态放在今天,不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吗?此其二也。
女艺人竺春花后来自立门户,受左倾思潮影响,顶着来自国民政府的压力,上演鲁迅的《祝福》。而“独裁”的国民政府在社会舆论的面前,竟然是那样懦弱,以至于为了阻止其上演,竟然雇人使小动作。事情败露后,在舆情的压力下,又不得不抛出与她分道扬镳的弱女子邢月红做挡箭牌,以期在法院赢得一点体面。呜呼,为什么那“暗无天日”的国民政府的社会局局长不直接以“危害国家安全罪”把“持不同政见者”竺春花给抓起来呢?这样岂不更省事吗?作为掌权者如此地懦弱岂不被我们今天某些奉行着某种“神武果决”的办事逻辑的“能吏”们笑掉大牙吗?如果,这部电影如实地反映了了当年的国民政府之行事风格,则这部电影对“万恶的旧社会”的批判,简直就像是用火柴棍儿挠痒痒,甚至难免有褒颂之嫌了。难怪谢导为此挨了一顿万人大批斗。此其三也。
让我们再来看看那位被“万恶”的剧院经理“潜规则”了的女艺人邢月红吧。从电影情节上看,邢月红之跟了剧院经理,纯属自愿。其思想动机是:作为“戏子”,青春就那么几年,老了可谁收啊,总不能唱一辈子戏吧。尽管邢月红的逻辑被竺春花斥为“走上了邪路”,可仔细想去,倘若竺春花没有遇上“革命”那档子事,就那么自命清高地把戏唱下去,其结局又能比邢月红好多少?至少那位“万恶”的剧院经理还给了邢月红一个妻子的名分和一种并不算贫穷的生活吧。所以,只要没有“革命”那档子事,邢月红的选择乃是过去乃至现今的女艺人们最为明智的选择了;只要没有“革命”那档子事,象竺春花那种固执要强、一身傲骨的人,在那样一个“潜规则”流行的社会风气里,到头来又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呢?
其实,“潜规则”之可恨,还不在于“潜规则”所涉及的双方之私下交易,而在于这种交易让走正路的人无路可走。我有一位从医的朋友,过去为了给患者治病,自己还倒贴钱。现在到了某个较好的职位上,只好顺应某些“潜规则”而接受患者的红包。他说,人一旦受了红包,就很难将送红包的和不送红包的患者一视同仁了,为此,他常常为之反思。试想,我们之憎恨医生收红包这一“潜规则”,其实并不在于单纯的医生收红包的行为,乃在于送红包的风气让不送红包的常态反而变成了异类,从而难以得到公平的对待了。所以,所谓“潜规则”之可恨者,不在于有私下的交易,而在于私下的交易驱逐了正当的交易。
电影中的邢月红因“潜规则”而得了好处,但并没有因此断掉拒绝“潜规则”的竺春花的路。我想,这样的“潜规则”,原是不必去大加指责的。由此,联想到近来加之于谢导身上的“诽谤”,其实也未必公允。即使谢导“潜规则”了某个女演员,只要不是但凡被他推出的女演员皆一律非“潜规则”不可,也是无需大加指责的。毕竟,歪路没有全然侵占正路。
职是之故,从某种意义上讲,《舞台姐妹》里的“潜规则”,比起今天来,简直算不上什么“潜规则”;而电影里的那个还能让竺春花那样的不合时宜的人“出道”的社会风气,难道无可取之处吗?至于那位“万恶”的剧院经理,比起今天演艺界的某些导演编剧来,简直可以说是道德高尚了。
所以,《舞台姐妹》其实乃一失败之作也。其失败就在于无比义愤地举起了千钧之棒,打死的却只是一只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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