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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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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改元,擢太常博士。明年,转中书检校,寻拜监察御史。扈从至上京,上封事,言天子宜慎起居,节嗜欲,以保养圣躬,圣躬安则宗社安矣。言甚迫切,帝改容称善。又言台察四事:一曰差遣台臣,越职问事;二曰左迁御史,杜塞言路;三曰御史不思尽言,循叙求进;四曰体覆廉访声迹不实,贤否混淆。帝皆喜纳之,谕台臣曰:“遵所言甚善,皆世祖风纪旧规也。”特赐上尊旌其忠。遵又言江浙火灾当赈恤,及劾火鲁忽赤不法十事,皆从之。复上封事,言时务四事:一曰法祖宗,二曰节财用,三曰抑奔竞,四曰明激劝。奏入,帝称善久之,命中书速议以行。是岁,言事并举劾凡七十余事,皆指讦时弊,执政者恶之。三年,自刑部员外郎出为陕西行省员外郎,以母病辞归。五年,丁母忧。八年,擢佥淮东肃政廉访司事,改礼部郎中,奉使山东、淮北察守令贤否,得循良者九人,贪懦者二十一人,奏之。九人者,赐上尊币帛,仍加显擢;其二十一人悉黜之。九年,改刑部郎中,寻迁御史台都事。时台臣有嫉赃吏多以父母之忧免者,建论今后官吏,凡被案劾赃私,虽父母死,不许归葬,须竟其狱,庶恶人不获幸免。遵曰:“恶人固可怒,然与人伦孰重?且国家以孝治天下,宁失罪人千百,不可使天下有无亲之吏。”御史大夫是其言。升户部侍郎。
十年,迁中书右司郎中。时刑部狱按久而不决者积数百,遵与其僚分阅之,共议其轻重,各当其罪,未几,无遗事。时有令输粟补官,有匿其奸罪而入粟得七品杂流者,为怨家所告,有司议输粟例,无有过不与之文,遵曰:“卖官鬻爵,已非盛典,况又卖官与奸淫之人,其将何以为治。必夺其敕,还其粟,著为令,乃可。”省臣从之。除工部尚书。先是,河决白茅,郓城、济宁皆为巨浸。或言当筑堤以遏水势,或言必疏南河故道以杀水势,而漕运使贾鲁言:“必疏南河,塞北河,使复故道。役不大兴,害不能已。”廷议莫能决。乃命遵偕大司农秃鲁行视河,议其疏塞之方以闻。十一年春,自济宁、曹、濮、汴梁、大名,行数千里,掘井以量地形之高下,测岸以究水势之浅深,遍阅史籍,博采舆论,以谓河之故道,不可得复,其议有八。而丞相脱脱已先入贾鲁之言,及遵与秃鲁至,力陈不可,且曰:“济宁、曹、郓,连岁饥馑,民不聊生,若聚二十万人于此地,恐后日之忧又有重于河患者。”脱脱怒曰:“汝谓民将反耶!”自辰至酉,辨论终不能入。明日,执政者谓遵曰:“修河之役,丞相意已定,且有人任其责矣,公其毋多言,幸为两可之议。”遵曰:“腕可断,议不可易也。”由是遂出为大都河间等处都转运盐使。初,汝、汴二郡多富商,运司赖之,是时,汝宁盗起,侵汴境,朝廷调兵往讨,括船运粮,以故舟楫不通,商贩遂绝。遵随事处宜,国课皆集。
十四年,调武昌路总管。武昌自十二年为沔寇所残毁,民死于兵疫者十六七,而大江上下,皆剧盗阻绝,米直翔踊,民心遑遑。遵言于省臣,假军储钞万锭,募勇敢之士,具戈船,截兵境,且战且行,籴粟于太平、中兴,民赖以全活者众。会省臣出师,遵摄省事,于是省中府中,惟遵一人。乃远斥候,塞城门,籍民为兵,得五千余人,设万夫长四,配守四门,所以为防御之备甚至,号令严肃,赏罚明当。贼船往来江中,终不敢近岸,城赖以安。十五年,擢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召拜参议中书省事。时河南之贼,数渡河而北,焚掠郡县,上下视若常事。遵率左右司僚佐,持其牍诣丞相言曰:“今天下州县,丧乱过半,河北之民稍安者,以天堑黄河为之障,贼兵虽至,不能飞渡,所以剥肤椎髓以供军储而无深怨者,视河南之民,犹得保其室家故也。今贼北渡河而官军不御,是大河之险已不能守,河北之民复何所恃乎?河北民心一摇,国势将如之何!”语未毕,哽咽不能言,宰相已下皆为之挥涕,乃以入奏。帝诏即遣使罪守河将帅,而守御自是亦颇严。
先是,湖广倪贼,质威顺王之子,而遣人请降,求为湖广行省平章,朝臣欲许者半,遵曰:“平章之职,亚宰相也。承平之时,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今叛逆之贼,挟势要求,轻以与之,如纲纪何!”或曰:“王子,世皇嫡孙也,不许,是弃之与贼,非亲亲之道也。”遵曰:“项羽执太公,欲烹之以挟高祖,高祖乃以分羹答之,奈何今以王子之故,废天下大计乎!”众皆韪其论。除治书侍御史,俄复入中书为参知政事。离省仅六日,丞相每决大议,则曰“姑少缓之”,众莫晓其意,及遵拜执政,喜曰:“大政事今可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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