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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0-12来源:本站英雄联盟外围赛 作者:英雄联盟外围赛 点击:


尘埃里开出的小默

——小意

没有人问他为什么叫小默,这个名字太简单。有些小朋友叫他大刀哥哥,这个听起来挺喜感的。小默私下里跟我说过他曾经用过一个名字,和某个历史人物一样,那个人的一生和他的脸一样红,这让后来越来越低调的小默觉得不合适。因为这个,他对我说他忘了那个名字。

小城公交车是免费的,哦,补充一下,对当地的职工是免费的,但是小默却经常被人素要车费,因为无论怎么看,他都不像一个本地工作了的人,或者,就不像好人。如果在大街上遇到小默,实在是很难判断他的身份,仿佛很多年没理的头发,杂乱的胡茬,阴冷的目光好像在屋子里关了一千年的狗。我们常常开他的玩笑,说就他那模样,过安检武警都要拦住翻翻包裹,在车站码头很容易被人查身份证。

别人的话里,经常看到小默从某个小店里出来,红色的眼睛。据说他的屋子里有一屋子的酒。每次看见他的时候,都觉得他会拍着你的肩膀说话,但他只是对你笑笑,然后就走开了。我在北京也接到过小默的电话,说他来了,当我安排好了日程,准备好了怎样拥抱一下这个人的时候,却又接到他的电话,说已经坐上了远行的火车。到现在我还没有机会问他你怎么这样,我见过他几次了,却忘了问他,当我想起来的时候,他又不在身边。我还想问他那一屋子酒是怎么喝完的,要是有可能,我就去他的小城陪他喝酒去,看看他是怎么在午夜,皱着眉头把二锅头喝下去的。

初阳先生在《读者》的例会上,提到过一些网络上的文字,甚至联系过作者本人问是不是真的故事。作者说是真的,先生为此查了豫东小县的县志,查了些关于那些地方抗战的历史书,也还是没有相信,而那个作者——我们的小默,他的解释永远只有三个字“是真的”。那是我第一次看小默的文章,那时候他用那个传奇的名字,他写了一个传奇的故事,用了那样优美,朴素,干净的文笔,而他本人却是那样的普通。这本身就是一个传奇。那时候,朋友里有些人说起他,好像出事了。一个陌生的朋友出了天大的事,在我这里,也很容易忽略的,五年以后,人们又提起来,我才知道,我以为去年才知道的让我大吃一惊的事情,原来五年前就有人告诉过我。我因此知道,几年以来,我们已经不陌生了,我真的很希望小默也这样认为。因为,毕竟我们很真心的聊过生活,一起说过什么人是好人,怎样才算是幸福,怎样才可以幸福。我知道他不会从任何事情里走出来,但是我希望他在哪里都好。我希望尘埃里也可以开出花来。

我最初以为小默是个搬家具的,是因为那次昌平的农家园聚会。那天,人太多了需要转移,人们都拿好各自的包,在一边等着工人们安排好位置,在气喘吁吁的人群里,有一个干得起劲儿的小个子,为了使大家都可以有位置坐,他很费力的把菜园里的一个石凳子搬到棚子里来了。这就是小默,沉默而又有些鲁莽的赤诚。那时候大家都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个子搬运工,作为最后一名客人,在一个角落里安静的享受了第一次聚会的时光。那一个夜晚,我第一次听到了《青年文摘》有声版那低沉,舒缓的中音,第一次听到了《阿三快跑》。

小默的阿三,一直在跑。


当我知道小默的正式职业是一个工人的时候,没有感到吃惊。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生命是立体的。

除了写字,小默还有很多爱好,爱吃,爱睡,爱朋友。生活是丰富的,小默是立体的,我都不奇怪。我无意中翻过他的一本百年孤独,发现每一页,都画了一个小人,那个小人在每一页的动作只有很小的差异,这样一翻,就可以看到那个人动了起来。这是个几乎快老了的孩子,不死的童心,更让我难忘的是画里的小人,用十几页只完成了一个动作,就是捧起一颗心。我知道哦,在很多年前,在百年孤独的书页边,小默藏了一颗敏感的心。

脱俗这件事很怪,能真正做到的大抵是那些实实在在在俗世里打滚的人。聚光灯下时尚杂志上看着很雅的人好多仍然是俗人。反倒是小默这种过着最普通的俗世生活,在工友间说着粗话,吃着简单的工作餐的人看上去不那么俗。不俗的人最大的特征是不太注意自己俗不俗。他和人编故事赚些钱,就只顾喝酒了,人家说你不结个集子啥的?他听完哈哈一笑就没下文了。我总觉得才华这种东西,真的是上天给某些人的礼物,有那么多人在苦苦努力和追求,希望能改变自己的平庸,而小默这家伙全然不当回事。

希望小默能过得好一些。再好一些。再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