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灯想,这房子的主人是不是去院子外解手了呢?他决定坐下来等。
很长时间过去了,不见有人出现。
李灯越来越感到怪异——假如,这房子没有点蜡烛,那么就说明这是一个没有人住的废弃的房子。可是,蜡烛点着,怎么会没有人呢?
那是一支白色的蜡烛,它闪闪跳跳,一点点减损着寿命。
李灯想:这蜡烛终于会熄灭,我不信主人一直不出现。
一阵风吹过,蜡烛闪了一下,被吹灭了。就在这时,门“哐当”一声,有人走进来。
此时房子里伸手不见五指,他和李灯互相都看不见。
咋这么巧?蜡烛一灭,这个人就进来了!
李灯害怕起来,站起来,说:“师傅……”
对方好像一下就停住了脚步,在黑暗中朝李灯的方向看了一会儿,低低地问:“你是谁?”
李灯听得出,他是一个不年轻的男人:“我是一个过路的,车坏了,想借一宿。刚才我喊了半天,没有人,就进来了……对不起。”
那个人想了想说:“我也是过路的。”
“你知不知道这房子的主人去哪儿了?”
“不知道。”
李灯越来越觉得可疑。他想了想,试探着说:“那你能把蜡烛点上吗?我没有火柴。”
他想看看这个人的脸。
“我也没有火柴。”那个人冷冷地说。
完了,李灯的心抖了一下,他不可能看清这个人的长相了,尽管他跟他就近在咫尺。
李灯摸黑躺在了床上。接着,他听见那个人躺在那堆干草上的声音。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风停了,这荒郊一片阒寂。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
李灯什么都不敢想,他全神贯注地聆听这个一直没看到面孔的人。
那个人像死了一样,一点声息都没有。他不翻身,不挠脑袋,不打哈欠,不咳嗽,甚至李灯都听不见他的喘气声。
“你一个人赶夜路去哪里?”李灯想和他搭话。
他竟没有回答。
停了停,李灯又问:“你怎么发现这个房子的?”
他还是无声无息。
李灯在黑暗中很尴尬,硬着头皮又问:“你是种地的?还是做生意的?”
那个人还是没有任何声音。
李灯想,难道他这么快就睡着了?不可能吧?即使睡着了,自己的声音这么大,他也会醒过来。
李灯只好住口了。他摸摸口袋,里面装的是钱。
他此时想起,每次到饭店吃饭,饭店都会送打火机之类,他攒的打火机有一箩筐,而此时,哪怕有一个打火机就解决问题了。可是,他没有带。
这时候,天上突然闪过一道闪电!
借着那雪白的电光,李灯看见那个人毛烘烘的,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堆干草上,正朝着自己看!他一声不响,一动不动。
那一刻,李灯的魂都吓飞了——
他看见对面这个人就是他记忆中的关廉的爸爸!他的头发更长了,脸很白很白,好像失血过多……
电光一闪即逝。
李灯立即感到,自己的末日到了,这个人就是来索自己命的人,而幕后是那个司机;那司机的幕后还有人,是那个打电话报告新闻线索的女人;那女人的幕后还有一个人,李灯不知道那人是谁了。
那个人是真正想要他命的人。
“你找我,是吗?”那个人在黑暗中突然问。
“没,没有,我不认识你……”李灯一边说一边朝门口靠近。
“你不可能不认识我。”他慢吞吞的语调毫不信任。
“真的。我只是一个过路的。”
李灯继续朝门口移动。
“我可认识你。”那个人坚定地说。
李灯已经走到门口了,他猛地撞开门,撒腿就跑。此时,他只有一个念头——逃出这个院子!
那个人似乎没有追上来,李灯好像听见他怪笑起来。
他慌不择路,摔倒好几次。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公路上,又一道闪电,他发现公路上根本不见那台面包车了!
发动机都移位了,还能开走吗?就像人的心脏都掉了,还能跑吗?
可是,那车真的不见了。
雨下来了,李灯不敢停,他失魂落魄地朝着j市的方向跋涉……
李灯回到j市就发高烧,住进了医院里。
他觉得,恐怖刚刚开始。他永远都弄不清躲在幕后的幕后的幕后的那个人是谁,为什么死死纠缠住他。
人头
猩猩平时吃水果、野菜之类,但是它们不是绝对的素食主义者,有时候,它们也会开开洋荤,逮个长臂猴之类的吃。
一般说,它们捕捉小动物不太容易,因此,它们基本上是以素食为主。
可是,藩奇一点肉都不吃,柬耗曾经给它猪肉、鸡肉、兔子肉,它抓过来嗅嗅,立即扔开,只吃香蕉、桃子之类的食物。
它也好像并不向往野外那个世界,也许是柬耗对它太好了的缘故。它乐不思蜀。
这天,孟长次给柬耗打了一个电话,说:“我这些天太专注猩猩了,经常做梦。”
“什么梦?”柬耗很感兴趣。
“我梦见一群猩猩在森林边上哭。”
“有意思。”
“挺吓人的,因为每次梦见的都一模一样,包括那些猩猩的数量,周围树木特征,还有它们哭的表情……”
这个心理学者为自己的恐惧找不到解释了。
这天晚上12点,柬耗的电话又响了,还是孟长次,他在电话里大声说:“柬耗,我的窗子上也出现了剪纸!”
“什么剪纸?”
“是猩猩……”
柬耗一下想起了那个叫小错的女孩遭遇的经历。他说:“是谁逗你玩吧?”
“不像。我今天总觉得要出什么事……”
“别胡思乱想了。”
放下电话后,柬耗不放心,他开车去了孟长次的住处。
他敲了敲门,却发现门开着,就直接走进去。
房间里漆黑一片,有血腥气息。
他摸索着打开灯,果然看见窗子上贴着很多剪纸,剪得很粗糙,周边像锯齿一样,那是猩猩的毛。嘴很大。眼睛是两个洞洞,死死盯着人。
他朝孟长次的床上看去,目瞪口呆:他看见了孟长次的尸体!
那尸首真是惨不忍睹。
一般的凶杀案总是无头案多,因为凶手怕被查到。但是,这个凶杀案不同,孟长次的身子不见了,或者说身上的肉都不见了,只剩下白惨惨的骨架,被啃得很干净,连个血丝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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