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讲到我要见安的时候,提高了声音,因为休息室就在走廊两旁,我希望安小姐可以听到我的声音而走出来看视,因为我实在不想和那两个家伙打架。
我的话才一讲完,那两个人已向我不怀好意地冲了过来,我忙先向后退了一步。
也就在这时,我看到一扇门打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怎么一回事,谁要找我?”
我向那个女人望了一眼,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那女人的脸上,简直七彩,她的身裁极好,玲珑浮凸,身上几乎是不着片缕,而她显然是中国人。
那两个流氓指着我:“这家伙想到这里来找麻烦,安,你认识他么?”
那位小姐向我望了一眼,摇头道:“不认识!”
我忙道:“安小姐,你认识黄博宜?我是他的朋友,我有要紧话和你说。”
那位小姐呆了一呆:“好的,请进来!”
我向那两人望了一眼,那两个人仍然对我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却不再理会他们,和女小姐一起走进了她的休息室。她的休息室中,全是花花绿绿的衣服。
安小姐指着一张椅子:“请坐!”
我挪开了椅上的一些杂物,坐了下来,安小姐就坐在我的对面,她身上的布片是那么少,使我也有点局促不安的感觉,但是她却泰然自若。
她点燃了一枝烟:“黄博宜,他是我在大学时的同学,你想不到吧,我是学考古的。”
我想了一想,才道:“跳舞也很不错,不过,这里的环境似乎不够高尚!”
安小姐放肆地笑了起来:“先生,高尚的男人和不高尚的男人,对女人都怀有同样的目的,对女人来说,高尚男人和不高尚男人,有甚么分别?”
安小姐的话说得那么直率,不禁使我有点脸红,我苦笑了一下:“或许你说得对。”
安小姐道:“黄博宜他怎么了?”
我皱着眉:“你不知道他已死了?”
安小姐先是震动了一下,但是她立即苦涩她笑了起来,摊着手:“你看,做人有甚么意思?他一直战战兢兢地做人,甚至一生之中,没有过任何享受,忽然死了,他做人有甚么意思?”
我不准备和安小姐讨论人生哲学,我只是道:“你对他知道多少?”
安小姐道:“为甚么你会那样问,他死得很不平常?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
我道:“他死于汽车失事,但是,他死前,却寄了一卷录音带给一位朋友,那是一卷奇怪的录音带,记录的是— ”
我才讲到这里,安小姐已然接上了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声。”
我高兴得站了起来,道:“你知道?”
“他写信告诉过我!”安小姐回答说。
“他还说了些甚么?”我急忙问。
“我也记不清了,但那封信还在!”
那封信还在,而黄博宜又曾在那封信中,向安小姐提及了一个女子的尖叫声,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好消息!
在那一刹间,我甚至兴奋得吸了一口气:“安小姐,那封信,可以给我看看?”
安小姐皱了皱眉:“为甚么?”
我摊着手:“究竟是为甚么,我也说不上来,那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黄博宜写给你的信,或者对揭露那件奇怪的事,有很大的帮助!”
安小姐笑着:“我很喜欢你的坦白,信在我的家中,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去,我将信交给你!”
我毫不犹豫:“好!”
安小姐顺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在我面前穿上,她在穿上外套时,将柔长的头发,略为理了一理,姿态十分美丽动人。
她向我一笑:“走吧!”我打开了门,和她一起走了出去,门口那两个家伙,还瞪着我,我们从夜总会的边门,来到了街上,安小姐伸手召来了街车,十分钟后,安小姐打开了她寓所的门,着亮了灯。
在我的想像之中,像安小姐那样生活的人,她的住所一定凌乱不堪,可是出乎意料之外,她的住所,虽然不大,但是却极其整洁,米黄色和浅红色的色调,衬得整个房子,十分优雅高贵,和主人完全不同型。
我也没有说甚么,因为我来此的目的,是为了看黄博宜的那封信,并不是来欣赏安小姐的住所,而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有双重性格,极其普遍,不值得深究。
安小姐走到一张桌子前,先点着了一支烟,然后才拉开了一个抽屉。
她在抽屉中找了一会,便找出了那封信来:“信在这里,请你随便看。”
我走过去,拿起了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一看信封,我就知道那是黄博宜的信,因为这些日子来,我对他的字迹已很熟悉了。
黄博宜看来对安小姐十分倾心,他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同时又是一个情书写得最蹩脚的人,那一封信,洋洋千言,可是说的不是他工作的博物院中最近又增加了甚么东西,便是他经过多少天来的研究,有了甚么新发现。
我不禁替黄博宜可怜,因为像他那样写情书法,一辈子也追求不到任何女子!
安小姐似乎也猜到了我的心思:“这个人太闷了一些,是不是?”
我无可奈何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根本不认识黄博宜,但是我认为我没有必要向安小姐说明。
我再看下去,在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才是我要看的。
可是当我看到了这一段时,我心中的失望,实在难以形容。
那一段很短,如下:“再者,我昨天听到了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奇怪的声音,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声,和一些歌谣的合唱,我敢说,当我确定了那些声音的来源之后,一定会轰动整个考古学界,愿你与我共享这份声誉。”
所有提及声音的部分,就是那么几句话,那自然使我大失所望!
我的视线,仍然定在信纸上,思绪混乱到了极点,过了好久,我才能开始好好地想一想,而到了那时,我也开始感到,我其实不必那么失望,因为就在那寥寥百来个字中,对于那卷录音带上的声音,已经有了一些交代。
那就是说,这卷录音带上的声音,只和考古学家有着极大的关连,而并不是我和熊逸所想像的那样,和甚么邪教、黑社会组织、谋杀有关。
照黄博宜的说法,那是“最奇怪的声音”,而他似乎也不能确定那声音是甚么。
黄博宜还在研究,所以他才又说,如果他确定了那些声音的来源以后,将会震动全世界考古学家。
可是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不禁苦笑了起来,心中更乱了。
考古学和声音,有甚么关系?任何考古工作,和声音都搭不上关系!
我抬起头来,安小姐已换上了另一支烟,她正在望着我,我苦笑了一下:“安小姐,你也是学考古的,你明白他那样说,是甚么意思?”
安小姐一面喷着烟,一面摇着头:“不知道,我对考古已没有兴趣,所以也没有再写信去问他,想不到他却死了!”
当安小姐说到“他已死了”之际,她的语气中,没有一点哀伤的成分。我知道我也不可能再得到甚么了,我站了起来,放下信:“谢谢你的帮忙!”
女小姐揿熄了烟:“我还要表演,请你送我到夜总会去!”
我和她一起离开,又到了黑猫夜总会的门口,当她下车时,我忍不住问了她一句:“安小姐,你在表演的时候,也穿得那么少?”
安小姐笑着:“开始的时候是!”
我不禁吸了一口凉气:“谢谢你,我还有事,不能看你表演了!”
安小姐忽然神经质地笑了起来:“你还是不要看的好,就是因为我在这里跳舞,整个三藩市的中国人,都将我当成了怪物!”
我心中叹了一声,却没有说甚么,我和她挥着手,看她走进了夜总会,我吩咐街车司机,将我送回酒店。
当晚,我心中十分乱,我翻来覆去在想,黄博宜的话是甚么意思。
黄博宜说他发现了这种“奇怪的声音”。这“发现”两字,也是大有问题的,因为声音的本身,并不是一种存在,音波的保存(“保存”两字,也大有语病),还是爱迪生发明留声机之后的事,而就算是爱迪生创制的第一架留声机,距今也没有多少年,也算不了甚么古董。
可是,事实上黄博宜又的确是发现了“奇怪声音”,因为他将那声音记录了下来,我听到过,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声,接着是一连串的哀歌。
而且这种声音的来源,一定极其怪异,要不然,黄博宜也不会说甚么“震动整个考古界”了。
可是,声音和考古又有甚么关系?如果说黄博宜发现了一具几千年之前的留声机,那就迹近滑稽了。
我直想到天亮才睡着,第二天中午,我启程回博物院,当我到达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和邓肯院长在谈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熊逸!
熊逸看到了我,神色相当紧张,他第一句话就道:“怎么样,有甚么结果?”
我苦笑了一下:“甚么结果也没有,我现在在使用黄博宜的办公室,你和院长谈完了,请来找我!”熊逸点着头,我不再打扰他们的谈话,走到黄博宜的办公室中,在办公桌后坐了下来。
我顺手拿起了放在桌上,那只样子很奇特的黑色的瓶,在手中把玩着,但是事实上,我却全然未曾注意那只瓶,我只是在想,黄博宜究竟是在甚么情形下,发现了那种声音的?
熊逸在三分钟后来到,他在我对面坐了下来,我也开始将我这些日子来所做的事,源源本本,讲给他听,一直讲到最后,我在安小姐处看到的那封信为止。等到我讲完之后,熊逸叹了一声:“可怜的博宜,他一定是受到了甚么刺激,所以他的神经,不怎么正常。”
我呆了一呆:“你这样说是甚么意思?”
熊逸道:“可不是么?他竟幻想到考古学和声音有关系,难道他发现了古代的声音?”
我却十分严肃地道:“可是你别忘记,他说的声音,我们都听到过。”
熊逸呆了一呆:“那是磁性录音带上发出来的!”
我又道:“是的,但是必须要先有这种声音,录音带才能将它保留下来,这种声音,原来是甚么地方来的?黄博宜又是在甚么情形之下发现它?”
熊逸给我问得一句话也答不上来,他呆了一会,才道:“这不正是我们想追寻的么?”
我道:“是的,但是我现在已在觉察到,我们以前所用的方式,所作的假设,全都错了,我们应该从头来过!”
熊逸仍然十分疑惑地道:“你何以如此肯定?”
我立即道:“那是因为在这些日子来,我不知碰了多少钉子,我也不知做了多少事,但是发现没有一条路走得通,所以才得了这样的结论。”
“那么,以你看来,我们应该在甚么地方,去寻找这个声音的来源呢?”熊逸问。
我挥着手:“从那些古代的物件中,黄博宜除了研究博物院中的藏品之外,几乎没有任何额外的活动,他将他发现奇怪的声音一事,称之为可以轰动整个考古界,又将那卷录音带寄给了你,由此可以证明,那声音是和博物院的收藏品、和他的研究有关的。”
我那样说法,熊逸显然表示不能接受,但是他一定也想不出有甚么别的方法可以来反驳我,是以他只是摇着头,并不说话。
我又挥着手——本来,我是想用更肯定的语气来说服他的,可是这一次,我挥手的动作,太夸张了些,我的手碰到了放在桌上的那只黑色细长的瓶子,将瓶子碰跌,瓶子在桌上滚了一滚,向地上跌下去。
幸亏我的反应来得十分快,我连忙俯身,在那只瓶子还未曾跌倒在地上时,将它接住。
熊逸苦笑了一下:“别再争的了,你看,你几乎弄破了一只可能极有价值的古瓶!”
我虽然接住了瓶子,但是心头也怦怦一阵乱跳,因为那只瓶子,如果弄破了,一定是一项极大的损失。
我将那只瓶放回桌上:“可是我们还得讨论下去,我认为黄博宜一定是在收藏的古物中,找到那些声音,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熊逸叹了一声:“如果你是那么固执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但是我却一定要提醒你,声音并不是一个存在,保留音波的方法——”
我接了上去:“到爱迪生发明留声机之后,才开始为人类应用,对不对?”
熊逸道:“对!”
我道:“保留声音的方法,对爱迪生而言,只是一种发现,并不是一种发明,他所发现的,是在某一种情形下,声音会被保留下来,你怎可以证明,几千年之前,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熊逸笑了起来:“你又有甚么法子,可以证明几十年之前,已有人发现了这一点?”
我呆住了,我当然答不上熊逸的话,因为我无法证明这一点!
我的心中十分乱,我低下头去,在寻思着这一切难以解释的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然,我无法在纷乱的思绪中理出个头绪来,但是,当我低下头去的时候,我却发现,在那只细长的瓶子中,塞着一张纸。
那张纸,一定早已在瓶子中。只不过因为那瓶的头,又细又长,所以纸张在瓶子的里面,谁也不会发现,而刚才,那瓶子跌向地上,我将之接住,才使纸张出现在瓶口处!
我怔了一怔,忙伸手将那张纸,取了出来。熊逸也十分好奇地伸过头来看。
那是一张收据,发出收据的,是一家“音响实验室”,所收的费用,是三百元,费用的项目是“电子仪器探测音波的反应”。
我呆了一呆,立时抬头向熊逸圣去,熊逸的脸上,也现出十分古怪的神情来。
我们两人互望了半晌,熊逸才道:“这……这是甚么意思?”我并没有回答他,因为我也没有法子回答他的这一个问题。他又道:“看来,你刚才的说法是对的,他是在古物中发现了声音。”
这一次,轮到我来问他了,我道:“你这样说法,又是甚么意思?”
熊逸拿起了那只黑色的、瓶颈细长的,上面的黑袖口,有着许多幼细的纹路的花瓶来:“而且,我已可以肯定,声音就是在这只瓶上!”
我感到迷惑:“可是,我听不到任何声音。”
“你当然听不到任何声音!”熊逸的言语更激动,“当你手中拿着一张唱片的时候,你难道可以听到唱片上的声音?”
我心中陡地一动,失声叫道:“唱片,你说唱片!”
熊逸抚摸着瓶身上的那些细纹:“是的,我说唱片!”
我忙在他的手中,将那个瓶子接了过来,也抚摸着瓶身上的那些细纹:“你的意思是,这些细纹,它的作用,和唱片一样?”
熊逸道:“我想是!”
我跳了起来:“我们走,到那个实验室去!”
我用一只纸袋,包好了那只瓶,两人冲出博物院去,我驾着车,那时,因为有了那么异特的发现,我的情绪在一种狂热的状态之中,我猝然踏下油门,车子向前冲去,熊逸急忙叫道:“喂,小心驾驶!”
可是等到熊逸出声警告时,已经迟了!
由于我踏下油门太快的缘故,车子失去了控制,“怦”地一声响,已猛烈地撞在一根电灯柱上!
这一下撞车,实在可以说是意外中的意外,我的反应算是十分敏捷的了,但是当车子撞到了电灯柱的那一刹间,我的身子,还是向前直冲了过去,胸口压在驾驶盘上,车子前面的玻璃,完全碎裂。
在那刹间,我只听得在我身边的熊逸,发出了一下惊呼声,接着,便像是整辆车子,都腾空而起,再接着,便甚么也不知道了。
等到我又开始有一点知觉时,我只感到四周围的一切,全是白色的,我感到异常口渴,我睁开眼来,发现自己是在医院的病房中,熊逸就在我的身边。
熊逸一看到我睁开了眼来,就兴奋地叫道:“他醒来了,他醒来了。”
在熊逸旁边的一个,大概是医生,他道:“伤势并不重,自然会醒来的!”
这时,我已经记起一切发生过的事情来了,我的唇干得像是要焦裂一样,但是我还是勉力使自己发出声音来,道:“熊逸,那只瓶子呢?”
熊逸望着我苦笑:“你肋骨也断了好几根,你想,那只瓶子还会完整么?”
我忙道:“碎了?”
熊逸点了点头,我苦笑着:“那么,我们永远也找不出那声音的来源了?”
熊逸先呆了半晌,然后才摇了摇头:“不,由于瓶子碎了,我倒有了发现,我在其中的一个碎片上,发现了几个字,那些字,原来是在瓶子内部的,十分小,如果不是瓶子碎了,根本不会发现!”
我急忙问道:“是些甚么字,说那瓶子,是一个会出声的宝瓶?”
“不是,那几个字,表明这个瓶子的制造年代和地点,它是战国时代,楚国的东西,我也和那音响实验室联络过,他们说,黄博宜曾携带那瓶子去作音波的反射实验,从那些细纹中,找到了很多声音,也有一个女子的尖叫声,就是我们听到的那卷录音带上的声音。”
虽然我的胸口很疼,但是我还是勉力撑起了身子来:“那是甚么意思?”
熊逸道:“我也问过他们,实验室中的专家告诉我,液体在凝结为固体时,会保留音波,唱片就是根据这个原理制成的!”
我摇着头,表示仍然不明白。
熊逸的双眉蹙得十分紧,他道:“我的假设是,当时,正有一个制瓶匠,在制造一只奇特的瓶,他要在瓶身上刻出许多细纹来,那样的情形,使他在无意中,将附近发出的声音,记录了下来。”
我问道:“就算你的假定成立了,那么,这些声音,又说明了甚么?”
熊逸苦笑着:“自然是谋杀,从现代的观念来看,那是谋杀,但是用两千多年前的观念来看,却是祭神,是一种使大家得到平安的仪式,牺牲一个少女的性命,去满足他们崇拜的神的要求!”
我呆了半晌,熊逸又道:“那些哀歌,究竟唱些甚么,我想没有人可以分辨得出来了,但是,你可还记得那一句之后,那个特殊的尾音?”
“当然记得的,那是一个特殊的‘SHU’字音。”
熊逸缓缓地道:“你读过楚辞中的‘招魂’?”
我呆住了,楚辞中的“招魂”,每一句都有“些”子的结尾音,是全然没有解释的语助词:魂兮归来,去看不恒干,何为兮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托些!
两千多年前,楚地的人,杀了一个少女祭神,然后又齐唱哀歌,来替那位少女招魂,黄博宜发现的声音,秘密就是如此!
那是人类处于愚昧时代留下来的声音,但愿现在留下来的声音,别给两千多年后的人也有愚昧的感觉!
第一章 不属于人的眼光
----------------------------------------
“尽头”是一个诡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在叙述故事之前,先要说几句题外话。不久之前,我接到一封自加拿大寄来的信,写得很长,寄信来的,是我不相识的三个年轻人,他们都在大学就读,和我讨论了一些科学上的问题之后,用揶揄的口气问:为甚么那么多诡异古怪的事,全都给你遇上了,而不是给别人遇到呢!
由于那几位年轻朋友没有回信地址,所以我只好在这里回答。
我回答是:我所遇到的事情,一开始就诡异古怪的,少之又少,它们大多数是极其普遍的一件事,任何人都会忽略过去,我只不过捕捉了其中极其细微的一个疑点去探索。
探索的结果,才会发现事情越来越是诡异古怪,很多事远在现人类知识范围之外。如果当时忽略了那一些细微的可疑之点,那么,自然也不会发现进一步的诡异的事实。
所以,可以那样说,稀奇古怪的事,并不是恰巧给我遇到,而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遇到,但是大家都忽略了过去,而我则锲而不舍地追寻它的原因。
譬如说,街头有两个少年在打架,那样的事,居住在城市中的人,一生之中,一定都看到过。不是奇事,极其普通。
看到两个少年在打架,有的人会上去将他们拉开,有的人会远远躲开去,有的人会在一旁呐喊助威,看一场不要买票的戏,也有的人会去叫警察,一句话,那是一件极普通的事。
而“尽头”这个诡异莫名的故事,就是由两个少年在街上打架开始的。
我不是第一个发现他们在打架的人,当我发现他们的时候,恶斗的两个少年之旁,至少已围了十三四个人,都在大声叫好。
两个少年,大约都只有十六七岁,一望便知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那种问题少年,其中的一个在流鼻血,另一个也鼻青眼肿。
可是他们却还在打着,缠在一起,拚命想将对方摔倒在地上,时而腾出手来挥击着。
我看到这种情形,感到十分恶心。
使我恶心的,决不是那两个在打架的少年人,而是围在一旁看热闹的人。
我站定了身子,只看了几秒钟,便决定该如何做。
我推开挡在我身前的两个人,向前走去,来到了那两个少年的身边。
然后,我双手齐出,抓住了他们两人的肩头,喝道:“别打了!”
在接下来的几秒钟之内,我才知道那些人,只是围着看,而没有人上来劝阻,大有原因,因为我一面喝叫,一面将他们两人,分了开来。
而就在我将他们分开来之际,他们突然各自掣出一柄小刀,向我的肚际插来!
攻击突如其来,毫无征兆!
我赶紧一吸气,身子一缩,“刷刷”两声,两柄小刀,就在我的肚前,插了过去。我看到明幌幌,展有五寸长的刀锋,也不禁心头火起。
我双脚飞起,踢向那两个少年的胯下。
他们两人,一被我踢中,就痛得弯下了身子,其中一个弯下了身子之后,立时跳了起来,另一个也想逃,却被我抓住了他的衣领,直提了起来。
我抓住的那个,就是流鼻血的那个,他被我提起来之后,连挣扎的余地也没有。
我本来想提起他之后,狠狠地掴他两巴掌,可是看到他那种血流满面的样子,我扬起的手放下:“走,到警局去!”
那少年还在用力挣扎着,可是当他知道他是无法在我手中逃出去的时候,他停止了挣扎。
然而,他也不向我求饶,只是恶狠狠地望着我:“不放开我,你自讨苦吃!”
我冷笑着:“你想恐吓我,那是你自讨苦吃!”
我拖着他便走,只走出了几码,迎面就来了两个警员,我将经过的情形,大略和那两个警员说了说,就松开了抓住那少年的手。
那少年趁机,身子一转,突然向外,奔了开去。
一个警员立时扑向前去,将他扑倒在地上,那少年和警员纠缠起来,另一名警员也冲了上去,很快就把那少年制服,我和他们一起到了警局中。
一直到我离开警局之前,那少年一直用一种十分恶毒的眼光望着我。
我自然可以在他的那种眼光中,看出他对我,恨之入骨。
这样的少年人,因为种种原因,流落街头,以犯罪为乐。许多“专家”,都喜欢称之为“社会问题”,但是我一直以为那还是个人问题。
在同一环境成长,有的是人才,有的成为渣滓,将之归咎于社会,那不公平,社会为甚么会害你而不害他?自然是你自己先不争气的缘故。
所以,觉得那样的少年,在他还未变成大罪犯之前,便让他知道不守法会受到惩罚,才能使他改过。
但是,那少年人的那种目光,却还是令得我十分之不舒服,一直当我回到了家中,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仍然存在。
我感到那几乎不是人的眼睛中应该有的光芒!
人总是人,人有文化,文化的渊源、历史,非常悠久。人和别的动物不同,人的感情,受文化的薰陶,即使从来未受过任何教育,他日常接触的一切,也全是人类文化的结晶,他也应该受到人类文化的一定影响。
可是那少年人,唉,他的那种目光,充满了原始兽性的仇恨,将他的脸遮起来,只剩下一对眼睛,分不出他是人是兽!
说我的心中“不舒服”,那还是很轻松的说法,应该说我的心头很沉重。
但自然,过了几天之后,我也将那件事渐渐忘记了,直到第七天,我和白素,从一个朋友家中出来。那晚月色很好,我们的车子停在相当远的地方,我们慢慢走着。
已经是午夜,街道上很冷清,情调很不错,可是,突然之间,从横街中,呼啸着冲出了七八个人来,那七八个人的动作十分快,一下子就将我们围住!
而且,我立即就看出,那七八个人中,有一个面对着我的,正是那天打架,给我抓住的那少年!
现在,他和他的同伴,年纪都差不多,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握着一柄尖刀。
那少年人本来大约是想抢劫过路人的,他一见到了我,发出了一下呼啸声,手中的刀尖,精光闪闪,挡住了我,狞笑着:“兄弟,原来是你!”
那七八人中有几个七嘴八舌地问:“怎么,你认识他?他是谁!”
他们之中,也有的用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白素:“嗨,跟我们去玩,怎么样?”
白素自然不会在那样的场合下吃惊,她只是觉得事情太滑稽了,在她的眼中看来,那些小流氓和纸糊的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
我伸手向那少年一指:“那天你在警局,一定未曾吃过苦头。”
那少年一直哼笑着,突然大叫了一声:“弟兄,我要这人的命!”
他那种凶狠的神情,令我呆了一呆,我想问他,为甚么他和我仇恨如此深,我也想问他,他是不是知道,如果杀了我的话,会有甚么后果。
但是,我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
随着他的那一下凄厉的怪喝声,至少有三个人,一起向我冲了过来。而在那一刹那间,我起了一阵恶心,我感到向我扑过来的,不是三个人,而是三条疯狗!
在那样的情形下,除了采取行动之外,不能再做别的甚么了。
我身形一挺,突然飞起一脚,向冲在最前面的人,疾踢了出去。
我也不知道一脚踢中了那人的甚么地方,但是我听到了一下清脆的骨裂声。
接着,我也向前直冲了过去,当一柄尖刀,突然刺到了我的面门之际,我倏地出手,抓住了那手腕,用力一抖,“拍”地一声响,又听到了腕骨折断声。
我的左手肘也在同时撞出,因为另一个家伙,在那时自我的左面攻来。我的左臂上,被那家伙的小刀,划出了一道口子。
但是当我的手肘,撞中了他的胸口之际,他至少给我撞断了两根肋骨!
在另一边,另外两个小流氓在白素的手下,也吃了苦头,一个小流氓双手掩住了脸,血自他的指缝之中流出来,也看不出他受了甚么伤。
另一个小流氓,弯着身子,汗自他的额上,大滴大滴淌下来。
还有几个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呆住了,他们的手中还握着刀,但是他们的情形,就像是被拔光了毛的鸡一样。
我拍了拍双手,向他们走了过去,冷冷地道:“怎么样,还有人动手么?”
我一面说,一面直向那个少年走了过去,那少年转身想逃,但是我一伸手,便已抓住了他的衣领,一手捏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手中的刀,夺了下来。
那时,其余的几个人,受伤的也好,未曾受伤的也好,都已急急逃走了。我将那少年的手扭了过来,冷冷地道:“到警局去,我想这一次,你不会那么快就出来!”
那少年仍然用那种目光瞪着我,我也不去理会他,一直将他拉到了踫上警员,才将他交给警员。
自然,我们免不了要到警局去,等到从警局中出来之后,白素才叹了一声:“你觉得么,这些人,他们简直不像是人!”
我也叹了一声,我早已有那样的感觉了。
白素和我一起向前走着,她又道:“人在渐渐地变。”
我呆了一呆:“你的意思是──”
白素道:“我是说,人在变,变得越来越不像人,越来越像野兽,人类的进化,在我们这一代,可能已到了尽头,再向下去,不但没有进步,反而走回头路,终于又回到原始时代!”
我苦笑着:“你这样说法,倒很新鲜。”
白素挽住了我的手臂:“我也是有感而发的,你还记得么?明天,章先生要来,他是群众心理专家,你不妨向他转述一下我的意见。”
不是白素提起,我几乎忘了这件事了。
在这里,我当然得介绍一下那位“章先生”。我未见章达,已经有好多年了,我和章达分手的时候,我们全是小孩子,我们都只有十一岁,章达的父亲是外交官,离开家乡到外国去。
在那样的年纪,到外国去这件事,对两个未曾见过世面的小孩子来说,简直不可思议,我和他曾撑着船,在瘦西湖中荡了整个下午,然后,还曾在一座庙中,当着神像,叩了三个头,结义兄弟。当叩头的时候,口中念念有词,念的全是从旧小说看来的那一套,甚么“但愿同年同月死”之类。
章达走了之后,我几乎立即就忘记了有那样的一个结义兄弟,一直到了前三年,我才在一则新闻中,看到了章达的名字。
那则新闻,和世界社会心理学大会有关,章达是这个大会的执行主席,有一篇专文,专门介绍这位年轻的又有卓越成就的章达博士。
我在看到了那篇报导之后,才写了一封信到他就教的大学,他在收到了信后,给了我一个长途电话,我们用家乡话互相交谈着。
以后,我们不断通讯,保持联系,虽然未曾见面,彼此对对方的生活,却知道得十分详细,他因为出席一个学术性的会议,要到远东来,决定和我共处三天,明天就到。
白素说得对,章达是著名的社会学专家,他对我心中的疑问,应该有所解答。
我们回到了家中,这一晚上,我又有说不出来的不舒服,因为那少年眼中的那种光芒,那种绝无人性,只有兽性的眼光。
第二天中午,在机场接了章达,章达在联合国的一个机构中担任着重要的职务,是以他一到,就有官方的记者招待会。
但是章达究竟是我的“结义兄弟”,多少年来,他的怪脾气并没有改变,当记者招待会举行之际,我在会场的外面等他。
然后,他运用了一点小小的欺骗,溜出了会场,和我一起奔出机场,上了由白素驾驶的车子,“逃”走了!
在车中,章达得意得“哈哈”大笑,看他的神情,十足是一个逃学成功的顽童。
然后,在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前停下,章达打了一个电话到机场,告诉接待他的官员,说他在这三天中,想自由活动,不劳费心。
二十分钟后,章达已到了我的家中,他一到家中,便目不转睛地打量了白素,足有两分钟之久,然后,他长叹一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他道:“小黑炭,你真好,娶到了好妻子!”
“小黑炭”是我小学时的绰号,我握住了白素的手:“你为甚么还不结婚?”
章达摊了摊手:“结婚,我不能和石头结婚,和木头结婚,金发美人与石头、木头相比,相差无几!”
我笑了起来,章达自小眼界就高,所以他的绰号叫“癞带蛄子”。“癞带蛄子”是我们的家乡土话,就是“癞蛤蟆”,蛤蟆的眼睛是朝天的。
我一面笑,一面道:“癞带蛄子,你再双眼朝天,只怕得打一辈子光棍!”
章达大声叫了起来:“胡说,我们不说这个!”
白素也笑着,我们不再谈章达的婚事,详细计划着这三天的节目,一小时之后,我们已准备照计划出门。
可是就在那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白素去接听电话,我叫道:“说我到欧洲去了!”
白素拿起电话来,听了两句,皱着眉,向我道:“我看你非听这电话不可,是警方打来的。”
我略呆了一呆,这大概是天下最煞风景的事情!可是我却又不得不去听那个电话!
我拿起了电话,对方倒十分客气:“卫先生?有一个消息要通知你,昨天因为你出力而被拘捕的那小流氓,今天从拘留所逃走。还刺伤了一个警员,抢走了一支枪。”
我呆了半晌:“那和我有甚么关系?”
那警员道:“卫先生,你曾经两次协助警方拘捕他,警方认为那是一个失去了常性的危险人物,现在他的手中有枪──”
我吃惊道:“你是说,他会来找我麻烦。”
“可能会,所以警方有责任通知你,请你小心一些,免得遭了暗算。”
我呆了几秒钟,才道:“谢谢你,我会防范。”
我放下了电话,章达立时问道:“甚么事?你和警方有甚么纠纷!”
我苦笑了一下:“那全是一件意外──”接着,我就将那件事,自头至尾,向章达讲了一遍。
章达紧皱着眉,不出声,我最后问道:“章达,为甚么会那样,是不是因为受的教育太少?使人变成了野兽一样疯狂?”
我的问题,可能太严肃了一些,是以引起了章达深深的思考,他来回踱着,然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双手抱住了膝头。直到此时,他才道:“不是教育问题,绝不是。”
我有点不明白,章达何以说得如此之肯定。
我还没有再问他,章达也已经道:“我曾对这一问题,作长时间的研究,我在研究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成长的这一代的心理状态上,化了很多功夫,我甚至曾经化装成年轻人,参加过他们的暴乱行为!”
“你有结论没有?”我和白素一起问。
章达叹了一声:“还没有,但是我已很有成绩,至少,我可以肯定,那和教育程度无关的,在我的行李箱中,有很多段纪录影片,如果你们有兴趣,我们不妨一起放来看创,研究一下。”
我忙道:“那么,你的游玩计划──”
“不要紧,有人能和我一起研究我有兴趣的事,那是我最大的乐趣。”章达兴致勃勃地说。
我也很想看创那些纪录影片,是以我带章达到我的书房中,准备好了放映机,章达将他拍摄到的影片,一卷一卷拿出来放映。
在接下来的四小时之中,我们简直就像亲自在参加地球上每一个角落的暴乱!
我立即接受了章达的论点,那种兽性的发泄,是和教育程度无关。
在纪录影片之中,我们不但看到成群的失学者在放火杀人,也看到成群的大学生在干着同样的事。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和一点知识也没有的人,同样疯狂。几乎每一人的眼中,都看到了那种人不应有的眼光,他们也不知怀着甚么仇恨,从他们的行动来看,他们只有一个目的:破坏一切,包括他们自己在内,如果他们有力量的话,他们会毫不考虑地将地球砸成粉碎!
等到章达终于放完了最后一卷电影,我们好久未曾出声。过了好一会,章达才道:“我这些影片,只不过记录了疯狂行动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我提出来的问题是:人为甚么会那样疯狂,生命不再为生存,而变得为疯狂,为破坏,究竟为甚么?”
我和白素,自然都没有法子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都望着章达,等待着他自己的解答。
章连长叹了一声:“我找不到答案,我曾经和这样行动的人做朋友,想了解他们,但是我失败,我觉得去了解一只猩猩,比了解他们更容易,你永远没有法子知道他们在想些甚么,连他们自己也不知他们在想些甚么,他们的思想,好像受一种神秘的、疯狂的力量所操纵,这……实在太难解释了!”
我呆了一呆:“你说他们好像受一种疯狂力量操纵,那是甚么意思?”
章达来回踱着:“那只不过是我的想像,因为他们的行动,太不可理解了!”
在刚才的那些纪录电影之中,所看到的那些人,没有一个不是疯子。
他们拚命地参加着暴力行动,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破坏。
破坏决不是人的天性,人的天性是建设,但为甚么,他们会有那样违反常性的行动?而且,这种违反常性的行动,又几乎在世界每一个角落发生,在每一种人的身上发生,从小流氓到大学生!
在沉默了好几分钟之后,章达才道:“这次世界性的社会学家大会,就是准备讨论这件事,我已准备将我的一个想像提出来。”
他在讲完了那句话之后,忽然自嘲也似地笑了笑:“我的想像很滑稽,我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可能──”
第二章 一种神秘力量
----------------------------------------
章达的话并没有讲完,因为就在这时,枪声突然响了起来。
枪声来得如此这突然,章达的身子,立时向下倒去,我和白素两人,立即伏在地上。
当我伏向地上的那一刹间,我看到窗外有人影一闪,我连忙弯着身子,向门口冲去。
而在我向门口冲去的时候,白素在地上爬着,爬向章达,我只听得她发出了一下惊呼声。
刚才,枪声一响,章达倒地,毫无疑问,章达受了伤。但是,我却不知道章达的伤势怎么样。
这时,听到了白素的那一下惊呼声,我立时觉得事情一定极其严重,我一面向门外冲去,一面叫道:“快,快叫医生!”
我一到了门前,用力将门拉开,人已冲出了门外。
当我冲出门外之际,我又听到了一下枪响,那一下枪响,是在屋角处发出来的。
枪响之后,我看到屋角处有人影闪动,我用我所能发出的最大力道,向前扑了过去,当我扑到墙角的时候,我用力扑在那人的身上。
我和那人一起跌倒在地,我立时抓住了那人的脖子,将他的头,向地上撞去。
我听到那人发出呻吟声,这时,我也已看到了那柄枪,当我撞到那人时,枪便从那人的手中,跌了出来,我卡着那人的脖子,将他直提了起来。
直到此际,我才在那人因痛苦而扭曲了的脸上,认出了他就是那个少年,我拖着他来到了墙边,俯身抬起那柄手枪。
那少年被我制住,全然没有反抗的余地,我拖着他到墙前,抬起右腿,用膝盖顶住了他的肚子。那少年瞪着我,我想不出该用甚么话去责骂他才好,因为他根本不是人的那种感觉,在我的心中,越来越浓,对一个不认为他是同类的怪物,怎能用人类的语言去表达心中的憎恨?
就在这时,一辆救伤车已响着警号,疾驶而来,在我家的门口停下。
紧随着那救伤车的,是一辆警车。警车还未停下,四五个警员,已跳了下来,直奔向我,我后退了一步,向那少年指了一指,两个警员立时扭住了那少年的手臂。
我不再理会那少年,我连忙冲回我的屋子,我才一冲进屋子,便感到不对!
屋子中静得出奇,白素双手掩着脸,坐在椅上,一动也不动。两个救护人员,抬着担架,走近章达,章达仍然躺在地上,和他刚一中枪时,倒下去的时候一样,没有动过。
我心中第一个感到的念头是:章达在中枪之后,竟一动也没有动过。
接着,我便想到:章达死了!
当我想到章达死了之际,像是在做梦一样,呆立着,刹那之间,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而在眼前发生的事,我也有幻梦之感,救护人员将章达抬上担架,他们的动作,似乎十分慢。章达的一只手,从担架上软垂了下来,随着担架的抬出去,他的手在轻轻摇动。
那种摇动,似乎是他正在对我说着再见。生命就那样完结了!五分钟前还是生龙活虎的一个人,五分钟之后就死了!
我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十分滑稽的念头,死人和活人,如果用最科学的方法来分析的话,完全一样,人体内并不缺少了甚么,生命是看不见,摸不着,虚无飘缈的东西。
当生命离开一个人的身体之际,这个人的身体,并没有少了任何物质,但是他却变成了死人!
我呆呆地站着,担架在我面前抬过,我又感到有好几个人走进屋子来。
接着,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对我讲话,但是我却听不明白他在讲些甚么。
然后,有人摇着我的身子,我的耳际,突然可以听到声音了,在我面前的是一位警官,他脸上那种不耐烦的神色,已证明他问我话,不止问了一次了!
他在问:“请你将经过的情形讲一遍!”
我摊了摊手,苦笑着,过了好一会,我才能发出声音来:“没有甚么好说的了,就是那样,突然间,枪声响了!”
我停了下来,忽然问道:“他死了么?”
白素的双手,从脸上放了下来,出乎我意料之外,她竟然没有哭,那大概是由于事情来得实在太意外了,她只是失神地睁大著眼。
那警官道:“照我看来,他已死了!”
我挥着手,实在不知道说甚么才好,那警官又道:“那少年是你捉住的?”
我的声音突然尖锐了起来:“是的,我已是第三次捉住他了,我第一次捉住他,你们轻易将他放了出来,第二次捉住他,你们让他逃走,现在,我要问,我的朋友究竟是死在谁的手中?”
那警官的神色,十分凝重,他叹了一声:“你别激动。”
我大声道:“你们做警员的,真不知是甚么铁石心肠,我最好的朋友死了,你叫我不要激动?”
那警官道:“我也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也是那少年杀死的,我的朋友是一个少年犯罪专家,他进拘留所去,想去了解那少年,结果死了,那少年却逃了出来!”
我向窗外看去,那少年正被警员推上警车。
我苦笑着:“就是他?”
那警官的声音,可以听得出他是抑遏着极度的悲痛,他点头道:“就是他。”
我呆了半晌,才道:“他叫甚么名字?”
那警官突然激动了起来:“不管他叫甚么名字,他叫任何名字都可以,那没有意义叫阿狗也好,叫阿猫也好,像他那样的,绝不止一个,他们有一个总的名字,不是人!”
那警官的神情,突然之间,变得激动,讲完了那句话之后,喘了片刻,声音才渐渐回复了平静:“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说那些话的,你可以将我的话,全都忘记。”
我苦笑着,摇着头:“我无法忘记,因为我的想法,和你一样。”
那警官望了我半晌,没有再说甚么,就走了。
当警方人员全都离去之后,我和白素,相对无言,刚才,这幢屋子,还充满了何等的欢乐!但是转眼之间,一种难以形容的冷漠,包围着一切,我将永远不能忘记,我最好的朋友,就在我面前中了枪倒下去!
那凶手本来想杀我,但是却误中章达。
我在想,如果我不认识章达,如果我和章达的感情不是那么好,如果我不将他接到家中来,而由着他去参加他应该参加的酬酢……
那末,章达就不会死!
可是,如今来说这一切,全都迟了,因为,章达已经死了!
我和白素,谁都不说话,心头都感到难以形容的沉郁,我们一起向楼上走去。
当我们来到了本来是准备给章达的房间前,我们不约而同停了下来。
然后,我推开了房门。
章达的皮箱放在地上,他甚至没有打开皮箱,就和我们一起欢叙,如果他在楼上整理行李……
我叹了一声,章达的死,对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我走进房间,提起他的皮箱,放在床上。
白素直到这时,才讲了一句话:“我们该怎么办?他还有甚么亲人?”
“没有,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回答着,颓然坐了下来。
我根本不知道那一天是怎么过去的,也不知道以后的那些日子,是怎么过去的。
当我渐渐从哀痛的恶梦之中,苏醒过来时,至少过了二十天。
在这二十天中,我做了许多事。
章达的死,相当轰动,因为他是一个国际知名的学者,但不论他是甚么人,死了之后,火化了之后,就是一撮一点用处也没有的骨灰。
我将骨灰埋在山巅,因为章达生前,最喜欢站在高山的顶上,眺望远方。
然后,在一个下午,我又来到了本来准备给章达居住的那个房间中,皮箱仍然放在床上。
我打开了那皮箱,我的初意,只不过是想整理一下章达的遗物,可是,在我取了一些衣物之后,我发现了一只文件夹。
文件夹中有厚厚一叠文件,夹上写着一行字:生理转变因素对人性之影响。
在那行字之下,还有一行小字:章达博士、李逊博士联合研究。
我不禁叹了一声,章达生前所研究的课题,范围竟然如此之广,可是这个题目,看来总有使人莫名其妙的感觉,甚么叫“生理转变因素”?这个因素又何以对人性有影响?
我呆了片刻,才打开了那文件夹,我看到了大叠文件,而且还附有很多图片。
我约略翻了一下那些图片,图片所显示的,全是一连串暴力行动,和章达曾放给我看的那些纪录片类似,那些文件,自然是两位博士的专题报告。
一则,由于我在整理章达的遗物,心情十分悲痛,二则,由于专题报告用的名词,非常专门,我也根本看不懂,所以我只是随便翻了一翻,就合上了文件夹,然后,我将文件夹放进了皮箱。
对那文件夹,我并没有留下甚么特别印象,一直到又过了三天,我突然接到了一个长途电话,电话那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北欧口音。
我一去接听电话,对方就自我介绍道:“我是李逊博士,是章的好朋友。”
我记起了李逊这个名字,我苦笑着:“章死了,我想你一定知道。”
“是的,我知道,那是我一生之中,所受到最大的打击!”
我没有理由怀疑他这句话的真实性,因为他讲得如此之沉痛,我叹了一声:“我也是。”
李逊博士道:“我和他不但有感情上的联系,而且还有事业上的合作,他死了,我们的合作,唉。”
在这时候,我记起了那文件夹。
所以我道:“是的,我知道,在他的遗物中,我看到你和他合作的专题报告,那是生理因素对人性影响的研究,对不对?”
李逊博士的声音,忽然变得十分严肃,他道:“你看了这份报告?”
“没有,我不是十分懂,我没有看,只不过是略为翻了翻。”
李逊博士又呆了半晌,才道:“我想问,章达究竟是怎么死的?”
叫我再叙述一遍章达的死因,对我来说,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不愿意那样做,但是李逊博士既然是章达生前的好友,我似乎又非答应他的要求不可!
所以,我在呆了片刻之后,便将章达如何出事的经过,向他约略说了一遍。
我讲完之后,李逊博士问我:“照你看来,这纯粹是一件意外?”
我呆了一呆,不明白李逊博士这样问,是甚么意思,因为任何人,在听了我的叙述之后,都应该明白,那是一件意外,他何必多此一问?
如果那不是一件意外,那又意味着甚么?是不是有甚么人,本来就想谋害章达呢?
我想了片刻,才道:“自然是意外,凶手要杀的是我!”
李逊博士也又呆了片刻,我们两人在讲话之际,都曾停下来片刻,当然是我们双方都不熟,有一些话,要先想好了再说的缘故。
我在大约半分钟之后,才听到了李逊博士的声音,他道:“章没有和你说起过,他的生命,在危险中?”
我陡地呆了一呆:“你那样说,是甚么意思!他未曾和我谈起过。看来他很愉快,不像生命受威胁。”
李逊博士叹了一声:“因为他比我勇敢。”
我又是一呆:“你是说,不但他的生命受威胁,你也是?”
我听到李逊博士的苦笑声,他一面苦笑,一面道:“是的,我和他。”
“为了甚么?”我问。
“为了我们所研究的课题,我们发现了一种极其神秘的力量,这个力量,在二十到二十五年之前,降临地球,世上根本没有人知道它的降临!”
李逊博士的语气十分沉重,但是我听了,却觉得他的话玄之又玄!
所以,我忙问道:“我不懂你的话,你说的神秘力量,究竟是甚么?”
李逊博士并没有回答我,在他那边,似乎发生了一些甚么事,我听到他用一种急促的语调,在和另一个人说着话,可是我却听不清他在说些甚么。
我提高声音,“喂”了好几下,但是我却并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接着,“拍”地一声,电话挂上。
一个长途电话,在那样的情形之下,突然之中挂断,无论如何,太不正常了!
我猜想是发生了甚么意外,是以我连忙放下了电话,希望电话铃会再响,那么,我就可以知道李逊博士那边,究竟发生甚么事。
但是,我等了足十分钟之久,仍然没有动静。
我又拨电话到长途电话局去询问,我得到的答覆是,我刚才接到的那长途电话,是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打来的,突然中断的原因不明。
我的心中,被许多疑问困扰着,自然,这些困扰,是李逊博士的那电话带给我的。
不是他那个电话,我不知道章达在到我家之前,生命受着威胁。
照理,章达的生命受着威胁,他应该向我提起这件事来。但是他却没有对我说起。或者,他是根本连说的机会也没有,或者,他认为这种威胁,十分无聊,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我也根本无法知道,谁在威胁章达的生命,从李逊博士的电话听来,他自己也同样受着威胁,而且,那威胁和他在电话中所称的“神秘力量”有关!
如果章达的死,死得不明不白,那么,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去查究那“神秘力量”是怎么一回事。可是,章达的死,前因后果,我再清楚也没有,那纯粹是一桩意外!
所以,我也没有深究下去。
我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但是事实上,那却只不过是一个开端!
又过了四天,我一早便起身,照例做我自己定下的健身运动,我看到一辆警车,在我的屋子前停下。
自警车走下来的一位警官,就是章达出事的那晚和我交谈过的那个,走向门口。
白素开门让他进来,那警官并不坐下,只是有礼貌地道:“卫先生,国际警方来了两个高级官员,想和你谈一谈。”
我和国际警方,有着很深切的关系,我甚至拥有国际警方的一种特殊身份的证明。
警官又说:“有关一位李逊博士在他住宅中失踪的事。”
我整个人都震了一震!
李逊博士失踪了!
他曾暗示过说他的生命受到威胁,现在,他果然遇到了意外!
我忙道:“人在哪里?”
那警官道:“在警局,如果卫先生不愿意到警局去,那么,我们可以安排在任何地方见面。”
我的确不怎么愿意到警局去,是以那警员的话,正合我的心意,我忙道:“如果方便的话,最好就在我家中,我和国际警方间的关系,那两位先生,应该知道!”
“我想没有问题的,我去和他们联络。”那警官说着,转身向外,走了出去,我等了十分钟,那警官回来:“他们立时就到。”
我请那警官坐,我们并没有说甚么,只是等着。
十多分钟之后,国际警方的两个要员到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们看来,都很年轻,大约绝不会超过三十岁,他们中一个金发的,一进来就自我介绍道:“我叫比利,金发比利。”
另一个好像是希腊人,十分英俊漂亮,有点害羞,比利指着他:“他是米轩士,我的同伴。”
我请他们坐下,比利说了一番仰慕我在替国际警方工作时,立过不少功劳的恭维话之后,语锋一转,就转到了正题。
他道:“我们在调查李逊博士的神秘失踪案,我们查到,他在失踪之前的最后活动,就是打了一个长途电话,而那电话是打给你的。”
“我曾接到李逊博士的长途电话,”我小心地回答:“那电话,我只和他讲到了一半,便突然挂断,我不知道他发生了甚么意外。”
“你怎知他发生了意外?”比利掠着他的金发:“我的意思是,请你将这个长途电话的一切经过情形,都向我说一遍。”
“可以的。”我回答。
然后,我静了一两分钟,细想当日的情形,再将长途电话的一切经过,讲给比利和米轩士听,他们两人,都听得十分用心。
等到我讲完,米轩士才问了一句,道:“卫先生,你听不清楚他在和你讲话间,又突然和别的甚么人在说话,即便是一个单字也好。”
我摇着头:“我很愿意尽我所能向你们提供消息,但是我只听到,他在电话中,好像和人起了争执,却一个字也听不清。”
比利和米轩士都不再出声,他们伸直了身子,面上神情严肃。
我问道:“李逊教授的失踪情形怎样?”
比利道:“那天,李逊教授有八个学生,在他的住宅之中,讨论一个问题,当问题讨论到一半时,李逊博士提起了他的同事章达博士,他十分伤感,表示要到书房去休息一会儿。书房和起居室相连,他的八个学生都看到他走进书房去。细心的学生还听得起居室的电话分机,响过‘叮’地一声,像是博士正在他的书房中打电话。”
我忙问道:“他就在这时打电话给我?”
“照时间来说,那个电话正是打给你的。”
“接着又发生了一些甚么呢?”
“接着,几乎甚么也没有发生过,学生们好像听到博士在书房内讲电话,但是根本听不清讲甚么,他们则在起居室中等着,等到有人感到李逊博士休息得太久了,去敲书房的门,没有人答应。”
突然之间,我有一种遍体生寒,异样的恐怖之感,我道:“李逊博士就那样失踪了?”
“是的,书房的门是被那几个学生合力撞开来的,撞开了门之后,书房中一个人也没有,一切好像都没有异状,只是少了一个人!”
我忙道:“不对,我想你们弄错了,那个长途电话,不会是他在书房的时候打给我的。”
“为甚么?”米轩士问。
我道:“那很简单,你想,书房中只有李逊博士一个人,但是,我在长途电话中,却听到他和别人讲话!”
比利和米轩士两人,都不出声。
我再次强调:“我听到另外一些人的声音,虽然我听不清他们在讲些甚么,但是我的的确确听到他们的声音,如果书房中只有李逊博士一个人──”
比利叹了一声:“卫先生,你的话,很有参考价值。但是我们调查得非常清楚,根据电话局的纪录,那长途电话,是在他进入书房之后打给你的,他在书房中。”
“那么一定有人预先藏在他的书房中。”我固执地回答着。
“有这个可能。”比利回答:“书房的一扇窗打开了,可能是有人要胁着李逊博士从窗口离开,但是书房中却一点也不乱。”
“胁持者手中有武器。”我说。
“我们也那样想。”比利想了片刻,才道:“卫先生,你认为博士在电话中和你说,他发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那是甚么意思?”
“我不明白。”
米轩士问道:“你看他所说的那种力量,有没有可能指一种特殊的,外来的力量而言?”
我皱着眉:“我甚至不明白你那样问是甚么意思?”
米轩士呆了片刻,像是在想着如何才能使我明白他的想法。然后,他才道:“我的意思是,那种力量,来自地球之外。”
我呆了一呆,在听到这句话之前,从来也未曾想到过这一点。
在地球之外,存在着力量,那是我一直深信不疑的一件事。在已知的宇宙中,地球只不过是一粒微尘,而宇宙整个为人所知的部份,可能只是整个宇宙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亿分之一!
在宇宙中,地球真是微不足道到了极点。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物,如果认定自己是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物,那可笑到了极点!
但尽管我的信念如此,也未曾在这件事情上,联想到别的星球上去,因为李逊博士和章达博士,他们都是研究社会心理学的。
研究社会心理学的人,会和地球之外的星球,扯上甚么关系?
我呆了好一会,才用十分犹豫的口吻道:“这……好像不怎么可能吧!”
我是望定了米轩士来那样说的,我自然希望米轩士能给我一个较为明朗的答覆。
可是米轩士却只是道:“那是我自己的想法,可能很不切合实际,但是,为甚么没有人知道李逊博士和章达博士的研究课题和他们的研究结果?”
在那一刹间,我想到了那文件夹!
我忙跳了起来:“等一等,我知道有一份报告,是他们两人合拟的,我去拿来。”
不等他们答应,我就冲上楼。我找到了那文件夹,又冲了下来,将文件夹交在米轩士的手上:“你看看这个,或者会有答案了。”
由于我讲得十分郑重其事,所以米轩士也显得十分兴奋,立时打开了文件夹。
可是,当他急速地翻了几页之后,他抬起头来,用一种十分奇异的眼光望着我。
我忙道:“怎么样?”
米轩士的神色更古怪了,他道:“卫先生,你,你给我看的,是一叠白纸!”
我呆了一呆,老实说,在那片刻之间,我当米轩士神经有点不正常。
但是,米轩上接着,将那文件夹,向我递了过来,我定睛一看,也呆住了。的确,在那文件夹之中,是一叠厚白纸!
我迅速地将那叠白纸翻了一翻,本来,那叠纸上,密密麻麻,全是字,还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格,那些文字一开始是许多社会和心理学方面的专门名词,所以我当时没有心思看下去。
第三章 小流氓自杀
----------------------------------------
但是,现在,却只是一叠白纸。
我呆住了,在刹那之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实在不知该说甚么才好!
比利忙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苦笑着:“这夹子之中,本来是一份报告,一份十分详细的报告,但是现在……却成了白纸。”
我高声叫着,叫出了白素,叫出了仆人,指著文件夹问他们,是不是踫过这文件夹中的纸张,但是他们的回答全是“没有”!
我也知道他们没有,问是白问的,因为上次我将那文件夹放在箱子的最低层,这时,我拿出它的时候,它仍然是在箱子的底层,根本没有人动过!
但要是没有人动过,为甚么文件夹中的纸张,会变成了白纸呢?
要解释这样的事,似乎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份报告,原来用一种隐形墨水写成的,在过了一定的时间之后,颜色就会褪去。
但是那似乎太滑稽了,那样严肃的一份报告,会用那种墨水来写?
比利和米轩士两人都望着我,我们足足呆了三四分钟,比利才问:“你有甚么意见?”
我挥着手,像是要挥去一个梦魇一样:“那份报告,是用一种褪色墨水写的!”
比利和米轩士两人,自然明白我那样说的是甚么意思,是以他们都苦笑了起来。
米轩士用一种十分低沉的声音道:“卫先生,你不感到那种神秘力量的压力?”
比利睁大了眼睛,我的心头,怦怦跳了起来。
又呆了片刻,我才道:“你的意思,这……全是那种神秘力量──就是李逊博士所说的那种神秘力量造成的?”
米轩士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十分正经地道:“是的,而且,章达博士的死──”
我忙道:“那完全是意外,杀他的凶手,目的是杀我!”
米轩士摇着头:“我怀疑,李逊博士也怀疑那是不是意外!”
我摊着双手(这是我的一个习惯动作):“一点也不必怀疑,我在好几天之前,就二次抓到那小流氓,怀恨在心,要来杀我。”
米轩士的声调,十分缓慢:“如果那个神秘力量,可以令得文件夹中的文字消失,它为甚么不能早安排了一个那样的凶手,令得章达博士的死,看来绝对像是一次意外?”
我又呆住了。
我从来也未曾那样想过!
我答不上来,的确,为甚么不能呢?为甚么事情不能如米轩士所说的那样?
虽然那样的可能性极微,但是极微不等于没有。
我跳了起来,大声道:“那容易,我们到拘留所去找那小流氓!”
米轩士摇着头:“迟了!”
我本来是一面跳了起来,一面待向外直冲了出去的,但是一听得米轩士那样说,我却僵住了!
我呆了好一会,而且还用了相当大的气力,才能转回头来:“甚么意思?”
“那小流氓,”米轩士说着:“警方还未曾发布消息,在拘留所中自杀,事情就发生在我们到你这里来之前。”
我仍然呆立着。
米轩士也站了起来:“现在,你明白了么?那神秘力量将一切安排得极其妥善,妥善到了根本不容人怀疑,就算有怀疑,也根本无从查起,因为一切会变得不存在!”
我的脑中十分乱,米轩士那样相信“神秘力量”,看来好像十分滑稽。
我并不同意米轩士的话,他说那神秘力量将一切都安排得十分妥善,至少有一点,并不妥善,那就是李逊博士的失踪,令人起疑。
我将这一点提了出来,比利立即道:“关于这一点,我和米轩士研究过了,我们认为那是一个意外,对那种神秘力量而言,因为意外而破坏了他们的计划。”
“甚么意外?”我说。
“就是李逊博士和你的那个长途电话,李逊博士在电话中,向你提及了那神秘力量,如果他继续讲下去的话,可能将那神秘力量的存在,以及他的全部发现都告诉你,所以,神秘力量就非早下手不可!”
听了比利的话,我不禁一连打了好几个寒颤,就像是我置身在一个零下好多度的冷房中!
我道:“照你们的说法,那……岂不是……这种神秘力量,随时随地,都在李逊博士的周围?”
米轩士抬起了头,他的话,更令我骇然:“更有可能,随时随地,都在我们的周围!”
我不由自主,要提高声音来讲话,以消除我心中的那种恐怖感。我大声说着,近乎叫嚷:“那种神秘力量,究竟是甚么?”
米轩士摇着头:“我不知道,除了李逊博士和章达博士之外,只怕再也没有人知道,要不然,也不能称为神秘力量了。”
我挥着手:“不对,我不相信查不出线索来,那个小流氓自杀了,但还有他的同伴,找他的同伙去问。”
米轩士和比利两人,一起站了起来,叹着气。
比利道:“根据种种迹象来看,我们不认为李逊博士还会有再出现的可能,我们也无法查究出那种神秘力量究竟是甚么,在警方的立场而言,那是悬案。”
“悬案?”我大声反问。
比利又道:“对于你探究事实真相的决心,我们素有所闻,自然也欢迎你继续调查下去,如果你能证明,章达博士的死,不是意外,而是早经安排的,那至少可以肯定那神秘力量的存在!”
我点了点头,比利的话十分有道理,章达的死,看来是百分之一百的意外,但如果竟然能够证明那不是意外的话,自然就大有文章!
至少可以证明一点:章达的死,由于某一种力量的安排。而这种力量是十分神秘。
至少要证明了那种神秘力量的存在,然后才可以去探索,那究竟是甚么力量!
我道:“可以的,这件事可以交给我来办,但是我一定要取得警方的充份合作。”
米轩士道:“那不成问题,请问,你准备如何着手去调查?”
我想了片刻,才道:“我想先去看一看那个自杀死亡的小流氓!”
米轩士和比利两人,没有再说甚么,他们和我一起离开。
当我们出门口的时使,米轩士才扬了扬文件夹:“这一叠纸,我要拿回去研究一下。”
我当然立即答应,到了警局,就和他们分了手。
所以,当半小时之后,我来到殓房时,只是我一个人。管理殓房的人,拉开了一只钢柜,我掀起白布,看到了那小流氓。
那小流氓已经死了,他躺在零下二十度的钢柜中,但是他看来仍然不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只疯狗!他咧着牙,瞪着眼,那种神情,像是想将他自己的身子,撕成四分五裂,才甘心。
我正在看着,另外两个人,也走了进来,他们一个是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另一个是法医。
档案室的警官,将一个文件夹交到我的手中:“这是那小流氓的全部资料。”
我接过了文件夹,暂时并不打开,我转问法医:“死因是甚么?”
法医用行动代替了回答。
他伸手将白布掀得更开些,我看到那小流氓的心口部份,有一个很深的伤口,那伤口看来,不像是甚么利器所造成的。
法医摇着头:“很少看到那样自杀的人,他用一根铁枝,插进自己的心口,如果他不是疯子,就是一个能忍受极大痛苦的勇士!”
我皱着双眉,医生的话对,用一根铁枝,插在自己的心口,弄成了那么大的一个伤口而死,这种事,除了疯子之外,没有甚么人做得出来。
我慢慢地盖上了白布,殓房管理员又将钢柜继续推进去,我走到了殓房的办公室中:“借一张桌子给我,我想看看有关死者的资料。”
我来的时候,持有警方的特别介绍函件,所以管理员和我极合作,他立即点着头道:“可以,自然可以!”
我在一张桌子后坐下,将文件夹放在我的面前,过了好一会才打开。
首先看到那小流氓正面和侧面的照片,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丁阿毛。
丁阿毛第一次被捕时十二岁,罪名是在楼梯中非礼一个十岁大的小女孩。第二次被捕是十二岁半,罪名是抢劫。接下来,这位丁阿毛先生,几乎每隔半年到三个月,便犯罪一次,而犯罪相隔时间的长短,要视乎他在管教所逗留时间的长短而定。其中,也有两次意外,因为他从管教所逃了出来。
算起来,丁阿毛今年只有十六岁半。
我实在替已死的章达,感到不值,一个如此有学识,对人类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竟死在像丁阿毛那样的一个小流氓手中!
最后,我看到了一份调查报告,是有关丁阿毛的家庭状况的。丁阿毛的父亲和母亲,都是“散工”。而这一双散工夫妇,一共有八个儿女,丁阿毛居长。
我在记住了他们的地址之后,才合上文件夹。
我闭上了眼睛一会,八个儿女!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八个儿女,他们有甚么机会接受教育,有多少机会在他们的成长中,会有人告诉他们,人是人,而不是野兽?八个儿女!
我离开了殓房,准备去看一下丁阿毛的家庭。半小时之后,我走进了一条窄巷子。
在那条窄巷子的两边,已经发了黑的木楼,随时可以倾塌下来。其中有一幢,甚至用绳子绑住了窗框,以防止它跌下。
我刚走进巷子,“哗”地一声,一盘水从上面倾下,几乎淋了我一身。我连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衣衫不整的胖妇人,连看也不向下看一眼,就转过身去。
我为了怕再有那样的事发生,是以尽量贴着墙,向前走着。许许多抖儿童,在巷子中奔来奔去,有几个张大口在号哭着,还有几个大概是哭厌了,这时正津津有味地在吃着鼻涕。
有几个小女孩,背上背着比她们矮不了多少的弟妹,有几个男孩正在起劲地扭打着。
我不想看那种情形,只好尽量抬头向上,匆匆地向前走着,但是这条巷子中的屋子,根本没有门牌。我也找不到我要找的号数。
我只好向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招了招手。那小女孩看了我一会,向我走过来。
我问道:“你知道这巷子里,有一家姓丁的,丁阿毛的家在哪里?”
那小女孩点头道:“我知道。”
我道:“请你告诉我。”
小女孩道:“你得给我……两毛钱,我就告诉你,丁阿毛住在哪里。”我呆了半晌,自然我不是不舍得那两毛钱。那小女孩应该获得那两毛钱,因为我有求于她,她也为我做事,自然应该取得报酬。
令得我呆了半晌的原因,是因为那小女孩脸上的那种神情,她看来好像是十分重视那两毛钱,以致她的神色,有一种犯罪性的紧张。
我终于取出了两毛钱:“好的,我给你,丁阿毛住在哪里?”
那小女孩一伸手,就将那两毛钱抓了过去,向前一指:“看到那铜器铺没有?丁阿毛住在楼上,天台!”
她跳着走了开去。
我叹了一声,这才注意到,在那条窄窄的小巷两旁,那些隐暗的,随时可以倒塌的木楼之下,居然还开设着不少店铺。
我也看到了那家铜器铺,有两个小学徒,正将一件件简单的铜器制品,放在一种发出难闻的气味的化学药水中浸着,那两个小学徒的脸色,比那种发绿的化学药水,看来好不了多少。
我走到铜器铺旁,发现有一条很窄的楼梯,我刚待向上走去时,楼梯一阵响,有一个人冲了下来,我连忙向旁让了一让,冲下来的是一个少女,带来了一阵浓厚的廉价香水的刺鼻气味。
可是,从那样阴暗角落中走出来的那少女,打扮入时,脸上涂抹着各种颜色,以致无法看出她原来是美丽还是丑陋。
她瞪视着我,将手中的皮包,往肩头一摔,忽然间骂了一句粗俗不堪的话,扬长而去。
我呆立在梯口好久,那样粗俗不堪的话,出自那样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之口,而且,还是绝对无缘无故的,这实在令人诧异。
我直看那少女的背影在巷口消失,才继续向楼梯上走去。
在繁华的大城市中,一进那条巷子,便有走进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如今,一进那楼梯,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眼前几乎一片漆黑,而鼻端所闻到的气味,难以形容,那是各种各样的气味混合,而也许由于梯间的空气,从来也未曾流通过的缘故,是以那些气味,也就停留不去。
木楼梯在每一脚踏上去的时候,就发出吱吱的怪声来,像是踏中了一个躺在地上的,将死的人的肋骨。
我一直来到了三楼,才踫到了一个人。
由于眼前是如此之黑,我真是几乎撞上去的,若不是那人大喝一声,我和他一定撞上了。
那人一声大喝:“喂!有人!”
我连忙站定,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伙子,本来蹲在梯间,一面向我呼喝,一面站了起来,抬起一只脚,踏在摇摇幌幌的楼梯槛杆上,不怀好意地对我笑着:“想找甚么?”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心平气和:“想找丁阿毛的家人,他的父母。”
那年轻人用十分不屑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然后才冷笑了一声:“他们不在!”
我不禁怒火上冲,这人肯定不是丁阿毛的家中人,因为丁阿毛是长子,而那人的年纪比丁阿毛大,可是却又未大到能做了阿毛的父亲。我立时冷冷地道:“他们在不在都好,我要上去,你让开!”
我只不过叫他让开,可是那年轻人却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侮辱话一样,他的脸上,立时呈现一种可怕的扭曲:“叫我让开,你叫我让开?”
我呆了一呆,不明白他为甚么忽然要那样嚎叫。
就在我还未曾弄明白间,他一扬手,已然拔了一柄明幌幌的小刀在手,叫道:“你替我让开,让一条路来给我走,滚!”
我一生之中,遭逢过不少意外,但是所有的意外之中,只怕没有一次比现在更意外的了!
现在所发生的事,并不是十分奇特,只不过是有人用一柄小刀,向我刺过来而已。
可是,小刀刺人,可以伤害到一个人的生命,这样的事,总该有一些前因后果才是,而如今,那家伙猛地向我刺一刀,只不过是为了我叫他让开!
在那么窄的楼梯上,我要闪避他那一刀,并不容易,我身子突然一侧,背紧贴在墙上,那柄小刀锋利的刀锋,就在我的腹前刺了过去。
而就在那一刹间,我一伸手,用力握住了他的手腕,猛地一抖。
“拍”地一声响,小刀自他的手中,落了下来。
我拉着他的手腕,猛地向下一拉,然后突然松手,那人的身子向下冲跌了下去,他一直滚下了十几级木梯,才能再站起身。
我望着他,他也在楼梯间望着我,楼梯间很阴暗,那人的眼睛中,则闪耀着一种异样的光芒,使我感到他像是一头极大的老鼠,或者猫!
总之那是动物!
因为人的眼睛,实在不可能在黑暗之中,发出那样的光芒。
我们对峙了大约有半分钟,他转过身,立时又向楼梯之下冲去,我一路听到楼梯发出吱吱声,然后,楼梯静了下来,他已冲出屋子去了。
我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又呆了片刻,才又向上走去。
当我推开了一扇木门之际,我已来到天台上,天台上的污秽出于我的意料之外,但总有一个好处,它并不昏暗。
所以,我一上了天台,就看到两个男孩子扭成一团,在地上打滚。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坐在一大堆塑胶拖鞋之间,正用一柄锋利的刀,在批刮拖鞋边缘不整齐的地方。
那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塑胶拖鞋,几乎将她整个人都埋葬了,而且,她工作得十分专心,一直到我来到她的身前,她才抬起头,向我看来。
我向她笑了笑:“小姑娘,你姓丁?你是丁阿毛的妹妹?”
那小姑娘好像不怎么喜欢讲话,她只是点了点头。
我又道:“你的父母呢?他们──”
我那一句话还没有问完,忽然听得那扇木门“砰”地一声响,被推了开来,我连忙转过身去,只见一个女郎手叉着腰,站在门口。
那女郎就是我在上来时,在楼梯口遇到的那个,化装浓得可怕的少女。
同时,我也听得我身后那小姑娘低声道:“我姐姐回来了,她是大人,她常常说,她已经是大人了!”
我望着那少女,那少女也望着我。
她向前走来,摔着手提包,她的年纪不会超过十六岁,发育良好,身形丰满,但不论怎样,当她学着那种扭扭捏捏的身法,向我走来时,我都有一种滑稽之感。
她来到了我面前,轻佻地甩了她的手提包,在我身上踫了一下:“喂,你来作甚么,是来找我的么?我见过你?”
我忙摇头道:“没有。”
她仍然不信,侧着头打量着我,忽然道:“你别抵赖了,我记得,我在香香做的时候,见过你,怎么?追上门来了?”
我不禁啼笑皆非,我根本不知道她口中说的“香香”是甚么地方,但是,我也可想而知那是甚么所在。我知道我绝不能和她多夹缠下去的。
所以,我以十分严肃的神情道:“丁小姐,我是警方人员,来调查一些事!”
那少女的脸色变了一变,变得十分难看。
虽然她的身裁很美丽,但这时,她的那种神情,再加上她脸上浓得五色纷呈的化装,却使我想起京戏中的怪异面谱。
她撇着嘴,冷笑了一下:“你是警员!”
然后,她又作出了一个更轻蔑的神情来,一面转身走了开去,一面问道:“做警员,有多少钱一个月?”
我想告诉她,有很多人做警员,不单是为了挣那份和很多职业比较起来,少得十分可怜的薪水。但是我考虑她绝不是我讲这种话的对象,所以我并没有将我要说的话说出口来。
我只是道:“丁小姐,你父母呢?”
“谁知道?”她摇摆着身子,向屋中走去。
当她一脚踢开了那铁皮门的时候,她突然大声叫了起来:“有人找你!”
她那一下突如其来的叫声,将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有一个人躺在木屋中,而且一眼就可以知道,那是一个毒瘾十分深的吸毒者。翻着死鱼珠子一样的眼,望着我。
我不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第四章 一个家庭
----------------------------------------
我想叹这口气很久了,但一直忍着,直到我见到了那男人,才忍不住了。
丁阿毛的家庭情形,我虽然还未曾细问过他家庭中的任何一员,但就我现在所见的一些,已经可以有一个梗概。
丁阿毛,有一个吸毒的父亲,有一个至多不过十六岁,但已在过着娼妓生活的妹妹,还有五六个弟弟,他自然不可能有一个好的母亲。
这样的一个少年人,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我突然感到,我不应该那样苛责丁阿毛不像人,因为他甚至没有机会来学如何做人!
那男人看到了我,伸出发抖的手指来指着我:“你……你是……”
我沉声道:“你是丁阿毛的父亲?”
那男人皱着眉:“丁阿毛?是的,是的,他又闯了祸?他在外面闯祸,不关我事,先生,抓他去坐牢好了,不关我事!”
我又叹了一声:“你放心,他不会再闯祸了,他死在拘留所。”
我本来不想那么快就将丁阿毛的死讯讲出来,但是,我看到那男子实在太麻木,只怕不用那坏消息去刺他一下,他甚么也不会讲!
然而,当我说出了丁阿毛的死讯之后,那男子看来更像是泥塑木雕!
他站着不动,眼珠中一点光采也没有,像是两粒黑色的、腐烂了的木头,他的唇发着抖,但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看到这种情形,不准备再逗留下去,可是,刚才冲进屋去的那少女,发出了一阵轰笑声,又从屋中走了出来。
她一面笑着,一面道:“甚么?阿毛死了?哈哈,他也会死?他比我先死?哈哈!”
由于我对丁阿毛的厌恶已经稍减,而且,对于丁阿毛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我也对他生了一丝同情心,是以对那少女的这种态度,十分不值,忍不住道:“他是你哥哥,他死了,你那么高兴作甚么?”
那少女一听,突然冲到了我的前面来,咧着嘴,现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尖声道:“我自然高兴,恨不得是我弄死他!”
我冷冷地道:“一个小姑娘,不应该有那样狠毒的心肠的!”那少女怪声笑了起来,她一面笑着,一面泪水从她的眼中,流了出来,她的眼泪下得如此之急,倒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她急速地喘着气,嘶叫着:“我不是小姑娘,我早已不是小姑娘了,我十四岁那年,已不是小姑娘了,你知道我为甚么不是小姑娘?”
她的泪水,将她脸上的化妆品全都弄模糊了,令得她看来很可怖。
可是,她继续讲出来的话,却更令得我的身上,起了一股极度的寒意。
她一面笑,一面流着泪:“那一天,阿毛说请我看戏,可是却将我带到一间空屋,那里,有五六个人等着,他们全是阿毛的朋友,他们逼我,先是他们的大哥,然后是别人,哈哈###!”
她的笑声越来越尖利,随着她的笑声,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在发抖!
她自己的身子也在发抖,只有那男子,还是像僵尸也似,站立不动。
我苦笑着,开始感到随便给人同情,实在很危险,因为你永远无法明白人会做出甚么可怕的事情来!
那少女一直笑着,拍着手,跳着:“他死了,我自然高兴,他是怎样死的?我总希望着他被许多蚂蚁,慢慢一口口咬死!”
她突然向我伸过头来,我忙不迭后退,她一个转身,便向屋中窜了进去。
我呆了半晌,向那男子望去,只见那男子用衣袖抹着鼻孔,向我发出一种十分呆滞的笑容来:“先生,你可以给我……三五元钱!”
我有一种强烈的要呕吐之感,我陡地扬起手来,若不是在刹那间,我看到那男子的模样,实在经不起我的一掌,我早已重重掴了上去!
我的手僵在半空,而我对那男子的怒意,一定全在我的眼中,露了出来。是以那男子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狠狠地道:“畜牲!”
他真是畜牲,只有畜牲,才对下一代只养而不教,也只有畜牲,才盲目的只为生命的延续而繁殖,在那样的目的下,下一代才越多越好。
但我们是人,人和畜牲不同,我们的下一代,像畜牲一样,只有生命就可以了?像那男子那样,有八个孩子,他有甚么方法给这八个孩子以最起码程度的教育和正常的生活?
我骂了一声之后,又骂了一声。
那少女又从屋子走了出来,我楞了楞,我几乎认不出是她。
她已将她脸上的化妆都洗去,面色苍白得十分可怕,但是在洗去了所有的化妆之后,她显得很清秀,也带着相当程度的稚气。
她的声音很平静:“别骂我爸爸!”
我呆呆地望着她,如果她仍然像刚才那样,画着大黑眼圈,一副令人作呕的样子,说不定连她我都会骂进去,但是现在,我却骂不下去。
她仍然在流着泪,但是她的神态却很平静,她来到了她父亲的身边:“你真不中用,进了两次戒毒所,还是一样不断瘾!”
那男人的手在发抖,他道:“阿玲,你知道……那东西上了瘾,戒不掉的!”
我直到这时,才知道阿毛的妹妹叫“阿玲”。
我忍不住回了一句:“你既然知道戒不掉,为甚么要上瘾?”
那中年男子翻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阿玲推着他走进了屋中,转身出来:“别逼他,他为了养我们,天天开夜工,不够精神,才吸毒,你知道么,他要养八个孩子!”
阿玲显然认为她讲出了她父亲不得已的苦衷,我就会同情他了,但事实上,我却感到了一阵反胃,我冷冷地道:“他为甚么要生八个孩子?我不相信他的知识不如你,你也懂得用避孕药,他为甚么不用?”
我的话自然是极其残酷的,是以也使得阿玲的脸色更苍白。
她望了我片刻,才叫道:“走!你走!”
我冷笑着,道:“我还不想走,我要知道,丁阿毛平时和一些甚么人来往!”
阿玲的面色变得更难看:“我不愿提起那些人。”
我将语气放温和了些:“阿玲,我知道那些人欺负过你,你不愿提起他们,但是,我要找他们,你受过他们的欺负,更应该帮助我去找他们!”
阿玲的呼吸变得很急促,她**急促地起伏着,然后,她点了点头:“好,他们常聚会的地方,你是找不到的,我可以叫阿中带你去。”
她扬声叫了起来:“阿中,阿中!”
在通到天台来的那扇门前,立即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我一看到他,便不禁呆了一呆。
那年轻人,就是我叫他让开,他忽然凶性大发,向我一刀刺来,被我踢下楼梯去的,他就是阿中?阿玲叫他替我带路?
阿玲实在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女孩子,她已在我疑惑的神色中,看到了我心中所想的事,所以,当阿中迟疑着,还未曾向前走来时,她便道:“阿中很喜欢我,他会听我的话。”
我摊了摊手:“我们刚打过架。”
阿玲勉强笑了一笑:“那不要紧,打架,太平常了。”
阿中慢慢向前走来,他的眼光之中,仍然充满着敌意。阿玲叫道:“走快些,阿中,替我做一件事!”
阿中一跳便跳了过来,阿玲道:“阿毛平时和那些人在甚么地方,你知道?”
阿中连连点着头。
阿玲向我一指:“带这位先生去,听这位先生的话,别再和他打架了。”
一听到“打架”,阿中不禁摔了摔手腕,那是他刚才被我一脚踢中的地方。我先向他伸出手来:“已经打过架,那就算了。”
我伸出手来和阿中相握,十分勉强,因为将我和阿中刚才相遇的情形,形容为“打架”,太轻描淡写,刚才,当阿中用小刀向我插来之际,那是不折不扣的残杀!
我和阿中握了手,阿中很不习惯和人家握手,这从他的面部肌肉也几乎僵硬了这一点可以看出来。
然后他道:“跟我来。”
他向我讲了一句,又望向阿玲,当他望向阿玲的时候,他的眼光之中,充满了企求的神色。
然后,他嗫嚅地道:“阿玲,你……你今天不用上班了么?”
阿玲转过身去,并没有回答他,只是向前走出了一步,然后才道:“等你回来了再说。记得,你将他送到就回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阿中连忙答应着,在他的脸上,又闪过了一丝快乐的神采。我可以说还是第一次在阿中那样类型的年轻人脸上,看到那样的神采。
阿中向我点了点头:“跟我来。”
我们一起走出了那屋子,走出了那条小弄,一直向前走着,我道:“可要坐车?”
阿中摇头道:“不用,走去就行了。”
我离得阿中很远,在考虑了一下之后,我道:“阿中,问你一个问题。”
阿中望着我,点了点头,我道:“阿中,刚才,你为甚么一听得我叫你让开,你就用刀刺我?你知道,我若不是闪得快,可能给你刺死!”
阿中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他的嘴唇掀动了几下,过了好半晌,他才道:“我,我不知道。”
“你一定有原因的,你只管将原因讲出来,我一定不怪你!”
阿中不但是嘴唇在抖着,连他的脸上肌肉,也在不断地抽搐着,他的声音,变得极其难听:“我……钟意阿玲,我……很喜欢她。”
“那,又怎样?”
“我很喜欢她,”阿中重复着:“我要娶她做老婆,可是……可是我却和她讲话的机会也没有,她不是睡觉,就是去上班,有一次,我到她上班的地方去看她,我看到一个胖子掀起她的衣服,用手指用力在捏她的奶,她一定很痛,她忍着不说痛……”
我咽下了一口口水,不由自主,停了下来。
阿中的眼中,已有泪水迸了出来,他继续道:“我刚想拉开那胖子的手,那胖子却大声喝我,叫我走开,我……当时就……”
“打了那胖子?”
“是的。”阿中点点头。
我没有再出声,阿中在停了片刻之后,又向前走去,他道:“后来,我坐了三个月牢,但是我一样喜欢阿玲,虽然她每天都被不同的男人摸奶和与他们……”
阿中用力捏着手,他的手指骨发出一阵“格格”的声响来。
我没有再问下去,因为不必再问下去。
我们之间谁都不再出声,阿中一直低头走着。
走了足有二十分钟,才来到了另一条小巷口。那小巷更窄得可怜,是两堵高墙之间,大约只有几呎宽的一道隙缝。
而事实上,那隙缝中盖着不少铁皮屋,可以供人走来走去的,只有一两呎左右而已。
阿中压低了声音:“第三间屋子是他们的,阿玲就是在那屋子中──”
阿中讲到这里,他显然难以再忍受,立时转过身,迅速地奔过马路,消失在人丛之中。
我站在巷子口,已经可以听到从第三间铁皮屋中传出来的喧闹声,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喧闹声,这些声音自然全是人发出来的,可是却毫无意义,如果原始人一直就是那样无意义地叫嚷,那么一定不能在日积月累之下,形成语言。
也就是说,那些人那时的叫嚷声,比原始人还不如,就像是一群疯狗!
我慢慢向前走去,第一间铁皮屋,是一家“理发铺”,一张看来难以承受一百磅的木椅,一块已黄得根本照不到甚么人影的镜子。
在一只铜盘架子之旁,一个老头子木然坐着,看到了我,只是略略抬了抬眼,仍然那样地坐着。
我急忙走过去,不忍心向那老人多看一眼,因为我实在分不出那老人坐在那里,和他躺在棺材中,有甚么分别。
第二间铁皮屋的门锁着。
第三间铁皮屋的门一定被人在里面不断地摇着,是以发出巨大的声响,我在门口站了片刻,猛地拉开了门。
一个人随着那扇门被拉开,而跌出来,我连忙伸手一推,将他推了进去。
刹那间,声音静了下来。
我看到屋中有六个人,五男一女。两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挤在一张铁床上,那女的年纪很轻,身上的衣服皱成一团,她挤在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之间,她的手放在一个男孩子的胯间。
另外三个人,有一个蹲着,一个站着(被我推进去的那个),另一个坐在一张凳子上。
整间铁皮屋的面积,不会超过八十平方呎,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我在门口站着,一个人(我发现他的年纪最大,身体也最壮硕)霍地站了起来,一扬手:“喂,你干甚么?”
我冷冷地望着他:“找你。”
那家伙手叉在腰上,一抖一抖向前走了过来,他来到了我的面前,一伸手,便抓住了我的衣领,我暂时并不还手,我想看看他对我怎样。
他在抓住了我的衣领之后,咧嘴笑了一笑:“找我作甚么?”
我沉声道:“放开你的手!”
他伸手在他抓住我衣领的手臂上,“拍”地打了一下:“放开!”
接着,他便笑了起来:“我已经叫他放开了,可是他不肯放。”
我冷笑一声:“那只好我来叫了!”
我“呼”地一掌,向他的手腕上切了下去,他的手突然离开了我的衣领,而我根本不让他有出声叫痛的机会,就抬起膝盖,顶了上去。
那一顶,正顶在他的小腹,他立时发出了一下闷哼,弯下身去。
第五章 时间会所
----------------------------------------
我伸出手指,抓住了他的头,用力一转。他的颈骨,发出了“咭”地一下响,我用力一推,将他推了出去,他跌出了一步,转过身来。其他人发出怪叫声,向我扑来。
当他们在向我扑来之前,先向捱了打的那家伙看了一眼,他们都呆住了。
那家伙站着,他的头歪向一边,口对准了他的肩头,额上的青筋绽得老高,口角有涎沫流出来,眼睁得老大,口唇在抖着,但是除了“哦哦”的声音之外,却甚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在他们发呆之际,伸手向那家伙指了一指:“想不想和他一样?”
我一面说,一面走了进去。
那几个人一起后退,缩到了房子的一角。我顺手将门关上:“我们来谈谈,如果我要谁回答我的话,而谁不出声,那么,我的手就会发痒,这便是榜样!”
我又向那家伙指了一指,他的颈骨被我用重手法弄错了臼,他这时那种痛苦的样子,足以令得别人寒心!
我在讲完之后,又特意向那女的瞪了一眼,补充道:“包括你在内!”
屋子中没有人出声,我问:“你们谁对丁阿毛最熟,你说!”
我伸手指向一人,那人陡地震动了一下:“我……们都对他……很熟。”
“很好,”我点着头:“你们都对他很熟,那么,最近可曾发现他有甚么异样?”
屋中没有人出声,我伸手向那女的一指:“你说!”
那女孩子忙道:“他……他好像时时对人说,他快有钱了,他会变得很有钱!”
另一个小流氓道:“他说,他要做一件事,有人出很多钱,要他做一件事。”
我的心中陡地一动:“甚么事?”
那女的道:“他没有说,他很兴奋,但有时又很害怕,后来他被拉进去了两次,他只说有了钱之后,买东西送给我,带我去玩。”
我呆了片刻,才又道:“叫他做事的是些甚么人,你们谁知道?”
没有人回答,那歪了头的家伙,却忽然拍起胸口来。
我向他望去:“你知道?”
那家伙不能点头,仍然继续拍着胸口,我走过去,用力一拳,击在他的颈际,又是“卡”地一声,他的头部回复了正常。
他发出了一下大叫声,喘着气,我等了他半分钟:“叫丁阿毛做事的是甚么人?”
那人道:“那些人,一定很有钱,丁阿毛有点害怕,叫我陪他去,我远远看着,那两个人,坐一辆很大的汽车来,穿西装,和丁阿毛讲话。”
“他们和丁阿毛讲些甚么?”我忙问。
“丁阿毛说,他们要他先去恨一个人,然后,在那人的家中,去杀另一个人,装着是失手的模样……”
我听到这里,全身都不禁感到了一阵凉意!
米轩士的猜测证实了:章达的死是预谋,不是意外!即使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属于意外的事,事实上,却完全是预谋的,从头到尾都是预谋!
预谋者先使我和丁阿毛之间有仇恨,然后再要丁阿毛杀我,从表面上看来,丁阿毛有一千个理由要杀我,但决没有一条理由要杀章达。
这一切,全是预谋者的安排!
我实在没有法子说那不是巧妙之极的预谋,所以我心头骇然,也难以形容。
因为这种巧妙的预谋,可以说,绝不是普通人所能够做得到的!
要安排那样的预谋,必须先知道章达会到我的家中来,必须先注意我的生活,必须知道章达和我之间的交情,而这一切,都极不容易侦查。
但是,预谋者却全知道了,终于利用了丁阿毛这样的一个小流氓达到了目的。
我的耳际,仿佛又响起了米轩士的话:“你不感到那神秘力量的压力么?”
当米轩士那样问我之际,我的确感不到甚么压力,但是现在,我感到了。
我不但感到,而且,还可以体会到,压力正自四方八面向我包围,我越是弄清楚了一件事实,就越感到那股压力的存在!
我的脸色,当时一定变得很难看,而且,我一定在发呆,因为屋中的那几个流氓,互相使着眼色,看来想扭转劣势。
当然,我不会让他们有那种机会的,我立即冷笑一声:“你们别急,我还有疑问,丁阿毛死了,你们知道他怎么死的?”
那几个小流氓面面相觑,答不上来。
我续道:“他是用一根铁枝,插进自己的胸口自杀!”
“自杀?”一个流氓叫了起来:“嘿,这倒是大新闻,丁阿毛最怕死了,我们只不过说了一声要杀他,他就把他的亲妹子拉来──”
那流氓讲到这里,没有再讲下去。
他不必讲下去,我也已知道那件事了,那件极之丑恶的事,我也根本不想多了解它,我又问道:“丁阿毛后来,有没有和那两个人会面?”
“我不知道,他只叫我去一次。”
“对那两个人,你还能提供甚么线索?”我盯着那流氓:“我可以给你钱!”
我摸出了一叠钞票来,在手心上“拍拍”地拍打着,那流氓突然“啊”地一声:“对,你看看这个,这和那两个人有关!”
他转过身,在一个角落中翻抄起来。
那角落中堆着许多杂物,他找了一会,拿起了一件东西来:“你看,这个!”
拿在他手中的,是一块三角形的金属牌。
我接了过来一看,那金属牌是等边三角形,每一边大约有四吋,金属牌上,铸着“时间会所”的英文字,我抬头道:“甚么意思?”
“当丁阿毛和那两个人会面的时候,我看到那两个人的车中没有人,我便在他们车子的车头,偷下了这块牌子,我以为它可以值一些钱的。谁知一钱不值!”
我望着那流氓:“你的意思是,这牌子,是从和丁阿毛接头的人车上偷下来的。”
那流氓道:“是,事后,我还看到他们走进那车子驶走的,喂,你看这值多少!”
“值一毛钱!”我冷冷地回答着,一面顺手将那块金属牌,放进了我的衣袋之中。
我那时的神态,十足像是一个大流氓,所以才能够将眼前那几个男女小流氓镇得住,因为小流氓天不怕地不怕,唯有一怕,就是怕大流氓。我放好了那金属牌,踢开了门,摇摇摆摆,向外走去。
走出了那巷子,走进了一家相当清静的餐室,我要了一杯酒,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才定下神来。
章达不是死于意外,这种事,谁能相信?
谁谋杀章达,是不是就是使李逊博士神秘失踪的那些人?那些人又究竟是甚么人?他们究竟掌握了一些甚么神秘力量?
我直到将一支烟狠狠地吸完,仍然想不出一点头绪。餐室中的灯光很暗淡,我摸出了那块金属牌来,反覆地察看着。
“时间会所”,好像是一个俱乐部的名称,很多人喜欢将自己所属的俱乐部的名称,制成牌子,镶在车身上,作为装饰物。
那么,那两个人一定是“时间会所”的会员,要查一查“时间会所”,应该不是难事!
我决定立即去进行调查,我付了账,迳自来到了警局,我并没有将我的调查所得告诉任何人,因为米轩士他们,已替我安排好了单独工作,警方会给我一切方便。
我到资料室中,要找“时间会所”的资料。
但是,七八个资料员,足足忙了半小时之久,找出了好些我从来也未曾听到过名字的会所和俱乐部,但就是没有时间会所。
最后,资料室主任道:“我看这间会所不在本埠,或者他的成员是几个人,根本不在警方的纪录之中!”
我走出了资料室,来到了警方为我准备的临时办公室。我将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以为只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个“时间会所”!
我并不沮丧,因为既然有了名称,要找这个会所,总不应该太难!
在那三天中,我通过了报界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的机构,查询著有关“时间会所”的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样的三个字,不知道!
资料室主任或许讲得对,这间会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说不定是属于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是由几个人组成的,我就根本无从查起!
但是,为甚么外地的一个会所的铜牌,会在本埠出现,而且,与之有关的人又那么神秘?
所以,我还是不肯放弃,向各方面查问着,又过了十天。尽了那么大的努力,而仍然查不到“时间会所”是一个甚么样的组织,我开始怀疑这个线索,是不是有用。
那个铜牌,是我从流氓处得来的,会不会那也根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种安排,好令我在虚无的假线索中浪费时光,得不到任何结果?
我想到了这一点,再回想当时在铁皮屋中的情形,总免得这可能性不大。
当天晚上,我是闷闷不乐回到家中的,事实上,这几天来,我一直在闷闷不乐之中。
当我才踏进家门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喧闹声,但我一走进去,声音立时静了下来。
我看到有十几个少年人在客厅中,他们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亲戚,有的是她亲戚的同学,或者亲戚的同学的朋友。
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会和他们谈谈,一起玩玩,但现在,却只是略向他们打了一个招呼。
他们倒很有礼,一一称呼着我,那时,白素也走了出来,她笑着:“我一听得静下来,就知道一定是你回来了!”
我挥了挥手:“你们只管玩,别理会我!”
白素关切地望着我,叹了一声:“怎么,还没有找到时间会所?”
我点点头,转身待上楼去。
在那十几个少年之中,有两三个人叫了起来:“时间会所,想不到卫叔叔也喜欢他们。”
我呆了一呆,立时问道:“甚么意思?”
“时间会所啊!”一个少年人道。
“你说的时间会所,是甚么意思?”我连忙问,心中着实紧张。
那少年人用奇怪的眼光望着我:“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啊,他们专奏最疯狂的音乐,现在还不很出名。”
一个乐队,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的名称!
我的确从来也未曾想到这一点!
我一直以为它是一个俱乐部,一个组织,所以从来也没有想一想,本埠的乐队之中,可能有一个叫“时间会所”的。
我迅速地转着念,这种专演奏疯狂流行曲的乐队,大多数是由年轻人组成,而那流氓却告诉过我,和丁阿毛接头的是两个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无论如何,这是我半个月来,第一次有了收获。
我问道:“甚么地方可以找到这个乐队?”
我的话才一出口,便有好几个人叫了起来,他们叫道:“好啊,卫叔叔带我们到金鼓夜总会去!”
我虽然不常去夜总会,但是对于夜总会的名字,我也不致于陌生。但是我却未曾听到过这个夜总会的名称,是以我反问道:“金鼓夜总会?”
“是的,”一个女孩子回答:“那是一个小夜总会,有着一切年轻人喜欢,老年人讨厌的玩意,我们的家长都不许我们去,时间会所就在那里演唱。”
我立时沉下了脸,我一沉下脸,那些少年人便没有刚才那样高兴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们的家长都不准许你们去,那我也不会带你们去!”
我听到了好几下叹息声,是以我又补充了一句:“你们自己也不准去!”
有好几个人道:“我们不会去,卫叔叔,因为我们全是受过教育,有教养的好孩子!”
在那几个人讲完之后,我又听得有人低声道:“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我问了金鼓夜总会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时不断开放的,是以我立时出门,驾车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并不难,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间夜总会,那却相当困难。它在一座大厦的地窖中,门是最简陋的木门,但是有好几重之多。
一直到推开了最后两重门时,才听到喧闹之声,震耳欲聋的声音。我只说那是“声音”,而不说那是“音乐”,虽然,它是被当作音乐的。
我无法看清楚那究竟是多么大的一个空间,因为那里面几乎漆黑。而事实上,就算是光亮的话,我也一样看不清楚。
因为里面烟雾腾腾,我一进去,就忍不住呛咳了起来。我得小心呼吸才不再呛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种污浊的空气之中,这么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气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里面也不是全没有灯光,只不过灯光集中在一个小小圆台上,灯光自上面射下,就像是阳光透过浓雾,已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在台上,有五个人正在起劲地奏乐,一个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只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为她身上涂满了油彩,以致她看来根本不像一个人!
我向前挤着,在我的周围,踫来踫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们只是紧靠在一起,在抖动着身子,我推开了一些人,四面看着,想寻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为看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侍者。
不过总算还好,我找到了一扇门,那扇门上,亮着一盏红灯,红灯下面是“止步”两字。
我并不止步,而是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我首先必须找到这间夜总会的管理人,不然我无法和“时间会所”乐队谈话。门内,是一条狭窄的走廊,在走廊的两旁,还有几房门,我才走进去,便看到一个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迳自向那人走去,从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对我饱含敌意!
我来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甚么事?你是甚么人,没有看到门外的字么?”
“对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识字。”
那人充满了怒意:“你想干甚么?”
我又走前了一步,几乎直来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见一见这里的经理。”
那人直了直身子:“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我冷笑了一声:“很好,我们来谈谈!”
我不等他对我的话有任何反应,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将他推得向后,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脚踢开了他刚才走出来的那房门,那是一个办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我一脚踢房门的时候,在沙发上,躺着一个几乎是全裸的女郎。她还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个招呼,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际,被我推开的那人,已向我兜胸口一拳,打了过来。
我被他一拳击中,但是他也没有占到便宜,因为,我立时双手齐出,将他的衣服抓住,将他提了起来。
然后,我用力一摔,将那人摔进了办公室,然后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声:“出去!”
那女郎仍然懒洋洋地躺着:“你也可以将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着:“别以为我不会!”
我陡地来到了那长沙发的一端,将那张长沙发直推到了门口,然后,我抬起长沙发来,在沙发底上,用力踢了一脚!
然后,我放下沙发,那女郎已被弹出了门,我立时放下沙发将门关上,那经理才来得及爬起来。
他喘着气:“你快走,我要报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我就是从警局来的。”
他呆了一呆,然后嚷叫了起来:“好,你搜吧,我们这里,没有大麻,没有迷幻药,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药,全在你们这种人的身体之内,你们这里的乐队,叫时间会所?”
“是的,触犯条例么?”
“兄弟?”我狠狠地叫着他:“别嘴强,那只是使你自己吃苦头,我可以随时调两百警员,在这里作日夜监视,那时你只好改行开殡仪馆!”
经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声。
我又道:“将他们叫来,全叫来!”
“那怎么行?”他抗议着:“音乐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将所有的灯光全熄去!”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当他开门的时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还维持着我抛出去的姿势,滚跌在墙脚下,看来,她好像很欣赏那种待遇!
我不禁叹了一声,我想起了阿毛,丁阿毛那样的少年,不会到这种地方来,到这种地方来,要钱,而丁阿毛他们,没有钱。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们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这里的年轻人有甚么不同。
也许,他们之间的唯一分别,是在于丁阿毛一伙,他们伤害人,他们偷、抢,甚至杀人,而在这里的一伙,却只戕害他们自己。
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人,所以实际上并没有不同,他们都在伤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并不是他们的生活如何正常,学业如何出色,我只是想到了那一下低档的叹息:“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灵深处的叹息,有教养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长老师以及像我那样的叔叔伯伯,甚至还有阿婆阿公阿姨婶母舅父舅母姑构构父,等档档档的人管着,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天下还有比这更倒楣的事么?
我实在感到迷惑,因为我实在难以分辨出这三类年轻人究竟哪一方面更幸福,哪一种更不幸!
黑ICP备548664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