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神奇,尼古拉斯·雷把这个陈腐的犯罪故事拍成了一部如此智性的电影,如此智性以至于甚至让人觉得它好像少了点什么(卓别林的《凡尔杜先生》也有点像这样)——我说“智性”,是指那种几乎过于清澈的晶体结构,文本的文学性(我是说那些明显超出人物或环境本身的丰满符号),还有一切细节组织中那种温柔的精细,以及具有哲学性洞察力的镜头构图和运动。事实上,这部电影在表面上似乎比雷后来的作品更有欧洲式“艺术片”的特色——不过这么说大概搞错了顺序,欧洲艺术片是后来才出现的事物。 与此同时,这部电影的智性并不使它不近人情;事实上,它美妙地把握住所有情感的方式甚至可以说带有一种原始意义上的阿尔特曼风格——那种奇迹般的“日常性”,而这其实不一定需要多么纪录片式/即兴风格地表现出来,虽然这部电影的表演在当时可能也算是相当自然主义。雷的这种风格令人着迷。无疑,就像阿尔特曼一样,他也具有一种姿态:然而和阿尔特曼不同,我们很难概括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姿态。或许这是更深层次的反类型电影,打破范式而并不用新的框架去取代它。在这一点上,雷模糊地和早期伯格曼有些类似;但在这一点的实现上,他平均而言或许比伯格曼做得更好。他有一种强盗和小说家的凌厉,或称唯物主义者真正光明磊落的痞子气质。这只是一种随意的说法,但我懒得写更多了。 — “你的手表上是几点钟?” 这句话在电影里出现了好几次。很奇怪,它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好像是最动人的恋人絮语。在不见天日的生活中,爱人成为了时间的唯一容身之处。实际上,一旦离开这受过祝福而变得特别了的时钟、试图确立别样的秩序,灭亡——故事里会这样写——就会开始到来。我知道,我只是在随手牵扯一些胡话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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