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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1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易发平台干什么的 点击:


大江:文学的效用之一、职责之一就在于赋予大人和孩子一种方法,比如说教给他们如何克服恐惧。我认为文学的一个目的就是考虑如何对孩提时代想像过后来在现实中真实发生的战争带来的冲击,以及对自己会死去这一点带来的冲击进行正面激励,如何让人们更有勇气。莫言在表现这一点上也特别突出,比如他的作品中经常会出现大声唱歌的场面。在莫言文学的各个作品里,真的总有放声唱起自己创作的歌曲——好像都是自己创作的歌曲——经常描述这样放声歌唱的人的场面。听过你刚才的谈话,这一点也变得清晰易懂了。读《白狗秋千架》的时候,开头就是,村子里纯白的狗越来越少,混血以后叫白狗的狗前爪上也总是带一点黑颜色,这就是我们村的狗的状况——作为叙述来说真是写得精妙。小说接着就进入主人公儿时的朋友、他远亲的女人这一话题。主人公是个青年,现在在城市里学习,终于成了知识阶层的一员,并将这样生活下去。而今他回到和今天我造访的村子的河流、荒地和平原一样的地方,见到一位女性,然后写到女性的眼睛有残疾,勾起了他孩提时代痛苦的记忆:荡秋千时自己让女孩子受了伤。关于这个女子,从描写她是个漂亮姑娘开始,到现在这个姑娘和有点儿残疾的人结了婚、饱受农村生活的苦楚为止。这个结尾非常特别。人们会问,这是善还是恶?然后插入的场面是,在这一天,一个少年仿佛真切地感受到了些什么,他大声喊叫着放声歌唱。作品结尾好像让出场的人物散发了活力,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在这一作品中,描写了少年和少女原本都有希望进入解放军的音乐学校学习,以及青年进城以后的生活和以往的农村生活一点儿也不相称等等,这些都让我觉得这部作品真是杰作。不可思议的是,在我读过的《透明的红萝卜》这部作品里,也写到过少女为救少年而使眼睛受了伤这一幕。《白狗秋千架》也是从眼睛受伤开的头。为什么两部作品都出现这一幕?我想问问莫言,在你心里或是灵魂深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在我的小说里,有几次写到主人公“我”被其他孩子们丢石块伤了一只眼睛,所以单眼视力很弱这一幕。我之所以会这样写自己眼睛受伤,可能是因为我对离开村庄去都市有一定的负罪感。对于我这样靠读书谋生的人来说,眼睛是在都市里生活下去至关重要的条件。因此想问问作者关于《白狗秋千架》的事。

莫言:您不提醒我还真的忘了在这两部小说里我都写了眼睛受伤的女人。这两部小说的创作时间几乎是差不多的。《白狗秋千架》在前,这部小说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概念,我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受到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影响,阅读他的《雪国》的时候,当我读到“一条壮硕的黑色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时,脑海中犹如电光石火闪烁,一个想法浮上心头。我随即抓起笔,在稿纸上写下这样的句子:“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雪国》的这句话确定了《白狗秋千架》的写作基调,而且,我下意识地把高密东北乡这五个字在小说里写出来了,此后,在我的很多小说里高密东北乡成了我专用的地理名称。我的很多小说都发生在这个环境里面。它已经不完全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学的王国。我在这里开创着自己的文学世界。这里面的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在少年时期的游戏过程中,从秋千架上掉下来,跌落在一丛灌木里,女孩把眼睛扎伤了。他们俩从小青梅竹马,结果女的变成了残疾人,男的后来离开了乡村,到城市里面有了很好的前途,显然就和农村人拉开了很大的距离,他们两人在社会地位上已经很不平等。他们之间的这种爱情肯定是不可能继续的,所以,这个姑娘最后只好嫁给了一个哑巴,生下了三个哑巴孩子。这是一个很古老的小说的模式:知识分子从城市回到乡村,用现代文明人的观点和视角看农村的现实生活,回忆他过去的生活。中国从五四时期开始,就产生了一大批这样的小说,叫做“还乡小说”,从鲁迅的《故乡》开始。我的作品里,《透明的红萝卜》带有浓厚的童话色彩,是用儿童的视角写的,和《白狗秋千架》的视角不一样,后者是一个成年人的视角,所以这两部小说在叙述和思想方面区别都比较大,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都出现了眼睛有残疾的女人,都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了美丽的东西被毁灭。不过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共同点,这说明写作当中是有潜意识的,要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来分析可能还会发现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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