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事件演变成集体事件,是不是就更有理?这倒未必! 《底线》最新的剧情中,因为一次普通的调解,三位小业主揪住了房产商未按期交房的错处,拿到了违约赔偿金。
还没等调解员叶芯沉浸在这件独立调解成功案件的喜悦中时,当头一盆冷水浇了下来—— 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小调解,给法院引来了一千多件“官司”,全是要找房产商要违约金的。 叶芯蒙了,也有点委屈,因为自己的调解方法没有错啊,房产商确实有错在先,不管是不是因为客观原因,确实没有如期交房。 问题大了,叶芯才在“老油条”方远的“指点”弄明白问题所在,是那个狄律师在“搞鬼”: 先找三个人来试法院的水,立了赔偿标杆,就能“煽动”更多的小业主来维护合法权益,狄律师的荷包自然就水涨船高——“满了”! 为了平息众多小业主的怨声,方远等人在小区里公开调解了一次,房产商提出了两套解决方案: 一套是物业费打折,一套是车位优惠;但是小业主们在狄律师煽风下,都不同意,还特别齐心地拒绝法院人士的走访。 最后,叶芯找到之前相熟的当事人,得到了一票支持后,才让其他小业主意识到自己在"占便宜"——小业主们终于正视到自己的权益问题,接受了房产商的方案,纷纷签字妥协了。 回到房产商延期交房和业主以违约理由拒收的事件上,想说现实中,房产商不会这样谦和,是有强制条款的,小业主再有不满,但还是居于弱势为多,最后大多是不了了之。 再说从“单一标杆演变成集体事件”就被重视来说,自古确实也有“人多力量大”的传统,也确有实效,可以考古下《雍正王朝》里著名的任伯安《百官行述》案。 然后房产商所谓的两赢方案,真的是两赢吗?放在现实生活中,事情能闹到这个地步,确实算是真正的两赢! 对小业主,物业费连续三年打6折,是实打实地省钱了,房子迟住两天并不影响现实生活;停车位这个,就不那么划算,只减免一万,房子多少钱?但是对于有些小业主来说,刚好也许就适合,将就算赢吧。 那这个调解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呢? 一,合法权益该争取就要争取,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怕势力!法治社会下,还是存在尽量公正的,因为公职人员也是人,只有相对的公平! 二,有些事情“闹大了”才有成效,关键在于抓住对方的核心痛点。比如本次事件中,狄律师抓到叶芯的痛点——新人没有经验,还有小业主的痛点——想要多要钱;法院的“痛点”是一千个案件带来的社会影响。 三,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多数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谓双赢、三赢不过是让所有人都有利可图。 马未都先生说过“历史没有真相”,其实当下也未必有真相。再理智客观的人,也有其主观性的一面,法治也是由人来执行,所以,肯定存在偏颇。 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看到的是对错之外的生活! “约定俗成”未必是对的!几千年的文化沉淀,只是一些要背诵的知识吗?还有各色人生活过的痕迹。最后成功的那些人,永远是那些不怕事,据理力争,还懂得进退的“格局”人! 以上浅见,欢迎讨论~ 写于2022.9.30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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