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家》的中文海报,上面印着一行很有意思的字:我要控告我的父母,因为他们生下了我。 恐怕每一个看见这句话的中国人都会在心中冒出一句“大逆不道”,因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恩情莫大于生养,而生养我们的人是父母。但是当我看完这个影片后,我却不得不去想:赐予孩童生命,就意味着恩情吗? 根据神话,人类最初的诞生是生不由己的,人类是因为神的需求而诞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有的是因为神感到孤独,有的是因为神需要奴仆。事实上也是如此,孩童来到这个世界,并不是根据孩童的自我意愿,而是父母的意愿。父母想让孩童降生了,于是孩童便降生了。他们不想让孩童降生,也能让孩童不降生。在这个过程中,孩童没有一丝一毫的选择权。 这个一厢情愿的过程,没有孩子一丝一毫的参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孩童被父母强行带到了这个世界,无论这个世界的好坏,恐怕都很难称这样的行为是恩情。 如果父母让孩童在一个还算不错的世界降生,这时候孩童可以松口气,并且说一句“生还不错”。但是如果父母让孩童在一个充满痛苦的世界降生,这时孩童又能做什么呢?融入无尽的痛苦,在漆黑不见尽头的廊道永世爬行? 所以被迫降生从来不是一间好事,运气好的可能一生顺遂,运气差的便是永世沉沦。 我们说人要有理性,“不自由,毋宁死”,在强调自由意志的当下,“被迫”便意味着不自由,不自由就意味着束缚,生便是一种束缚。 生是一种束缚,孩童无法选择。但是父母却可以选择。父 母可以选择让孩童不降生,由是可以让孩童不受束缚。但是父母却选择了让孩童受束缚。 因此生是为人父母的原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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