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灵之马》曾三次撼动我的心。第一次是在最开头,大片静默黑色下,画外浑厚男音低沉扼要地叙述我们所熟知的尼采和撼动他心的马的故事,然后尘土扑面而来。我们见到一个男人和他赶着的马,马鬃干硬、浆结成块,毛发的顶端笔直蓬松地捣向天空,与尘共舞。镜头长时间聚焦在马的身上而忽略了它身后拉着的那个人,让人觉得这匹马是有自己的思想、灵魂和马格的,桀骜不驯近乎天神。赶马人反而退居其次,在肉体神圣健美、姿态瘦朗矍铄的马前显得渺小和庸常,化为一尊缺乏自由意志的木雕像,作为马的附庸而存在。在长途跋涉、看似永不结束的旅程中,是这匹马驱役着这个人,是它决定脚下这条人生之路最终抵达哪里。那匹马身上有苦役、辛劳留下的痕迹,遍布大大小小被马具磨破的疮疤。 第二次撼动是在女儿开口叫“父亲”的时候。语气淡而无味、敬而远之,就像清汤寡水中煮沸端上桌的撒盐土豆。在此前我一直错认他们为夫妻,搞不懂导演的意图,在寥寥几片树叶都被尘土裹挟的悲哀不毛之地,表现出这样的关系是为了什么。恶劣自然中鲜见的脉脉温情?为造成落俗的强烈对比?当女人一件件服侍男人穿衣,男人站起身来深刻、不无哀戚地凝视,扣扣子的动作在沉默中完成,却涌动着干涩情欲。农奴的爱、贫苦的爱。直到那一声父亲划破了所有被证伪的幻想,我讶异于一瞬间从情人到父亲令人厌烦的转变。在“父亲”定位之前,两者有限、单调的互动是自愿领受的默契,为调剂平淡生活特意增添的一个情趣小花招。掷地有声的“父亲”之后,穿衣吃饭成为繁重痛苦的重复之上再加诸的一层不能忍受的劳役。所有那些没法被说出口的爱全部、一瞬间定向转化为没法被说出口的恨。母亲不在了,女儿还没有嫁人,生活的缝隙被狂风和黄沙一粒粒填满。喂马、担水、煮饭,人的需求被极端压缩成最简洁的形式,砍掉非本质的细枝末节,随意几个质素排列组合就是一天过去。和乖戾古怪的老父亲同住,大多数时间从不交流,面对外来者,一群“入侵的”吉普赛人,当他们吵吵嚷嚷载歌载舞来到她的井边,她感到冒犯同时眩晕无助的愤怒:不知道如何处理快乐,不知道如何轻浮地生活。她选择继续和父亲站在一边,视他们为来自尘世猝然降临的魔鬼,需要挥舞铲子赶走的魔鬼。实则上吉普赛人中的老人为他们取的水付了钱,父亲捏着塞在手里的几张纸币,是否也感到长久以来固步自封的边界被撼动,是否也感到被压抑的酒神精神悄然流淌:原来他人并非时时刻刻都是地狱。尘世生活,尽管与节制苦修间存在很大不同,也并非只有一副在五光十色的狂喜中迷醉歪扭的面庞。然而人一辈子只能遵从一种原则,只能过一种生活。女儿的道路已大体尘埃落定,她命运的丝线被束缚在这块荒原上。眉间眼梢,一举一动,藏着她自己都不曾意识到、不会理解的恨意。 最后一次震撼是在戛然而止的第六日。本以为生活会一直流淌下去,个体继续在日复一日重复劳作中无望地徒劳无功地试图维持人的尊严又失却它,再次拥有它,然后等待下一次失却。“上帝已死”,女人找不到他在《圣经》的书页,磕绊阻滞的言词昭示着天国的失落,当信徒甚至无法晓畅地阅读信仰外显在文字的部分,心灵深处也必将感受不到与主同在的洪流。那刻印下的铅字不是箴言,只是一个个音节毫无意义的组合。“上帝已死”,饮酒大叔找不到他在日渐干涸的酒瓶。为什么不去城里买酒?因为城市完全毁啦。城市怎么会毁灭(你在说什么疯话)?因为一切都无可避免地走向衰颓。万物皆已沦亡!拥有、失却、拥有、失却,人的美德在重压轮换中磨损殆尽。大段大段的独白实在太具力量感,在末世,个体感受不再是孤立现象而变得共通普遍,揭露相似大环境下普遍的意义缺失。在《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上校心思澄明地回答:一切山穷水尽时,我们吃屎。在《都灵之马》里,当水尽了、灯枯了,不存在对生活苦难略带轻盈、置之度外的戏谑,父女俩还得坐在桌前像畜生一样毫无尊严地啃食没煮过的土豆,等待着行将降临的毁灭。 虫蛀在房间的石头筋骨里持续鸣响了五十多年。而现在,你听不到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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